侨联组织是党领导的由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侨界群众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侨联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组织通过侨联做好侨界群众工作,广泛团结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我省是东部沿海地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人数较多的地区之一,省内归侨侨眷有百万人,旅居海外的江苏籍华侨华人有百万人。近年来,我省各级侨联坚持以党建带侨建、侨建服务党建,构建了各级侨联组织网络。目前,我省共有侨联组织793个,侨联组织在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省级机关中,集聚了一批老一代的归侨侨眷(其中归侨120多人,侨眷数百人)。同时,改革开放以后出现的新一代归侨侨眷,其人数在不断增多,尤其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在海外的侨眷人数较多。他们分布在省级机关各个部门,海外关系众多而且联系紧密,其海外亲属大部都是海外侨胞新生代,具有教育文化程度高、经济科技实力强、参政议政意识强、报效桑梓愿望强等特点,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人才资源宝库和依靠力量。充分发挥归侨侨眷特别是新华侨群体的优势和作用,对我省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对促进祖国统一大业有着积极的意义。 由于一直以来,省级机关没有建立侨联组织,带来的主要问题是:对省级机关各单位侨的资源掌握不清;党在侨界的群众工作不能有效地开展,依照侨法维护侨益没有组织渠道;发挥侨的优势,履行参政议政、海外联谊等职能在省级机关还没有完全体现等。 党中央高度重视侨联工作,今年1月份,中央书记处听取中国侨联党组的工作汇报时,对侨联工作再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要加强和改进对侨联工作的领导,坚持以党建带侨建,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推进侨联组织建设。不久前,中国侨联召开了全国侨联系统基层组织建设会议,要求进一步健全基层侨联组织。 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侨务工作的若干意见》(苏发[2005]22号)要求“在归侨侨眷相对集中的机关、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园区等单位,要适时成立侨联组织”。为把我省省级机关中的侨界群众组织起来,充分发挥这一群体的独特作用,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都分别建有侨联组织的做法,我们建议省级机关工委设立侨联工作委员会并牵头筹备成立省级机关侨联。 成立省级机关侨联,建议操作程序是:在已进行了侨情调查的基础上,按照侨联《章程》规定,在省级机关各部门中推荐适量有一定代表性、适合侨联工作的归侨侨眷干部,并提名省级机关侨联委员会委员(常委)人选若干人、副主席人选若干人、主席人选一人,召开省级机关华侨代表大会,正式成立省级机关华侨联合会。 省级机关侨联受省级机关工委领导,并在侨工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省侨联指导,为省侨联团体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