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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4-08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十一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康复事业,将建设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建成县区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写入江苏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之中,省政府两次将建设县区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列入改善民生十件实事。通过各地努力,全省共建成92所县区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全面开展以残疾儿童为重点的各项康复工作,使我省残疾人康复工作走在了全国先进行列,在全社会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由于种种原因,原定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没有列入计划。为提高我省残疾人康复工作水平,特建议省政府在“十二五”期间立项建设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其主要理由有以下几点: 一、建立高水平康复中心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我省肢体残疾发生率比20年前增长了一倍,成为第一大致残原因,共有120多万人。主要原因是车祸、工伤事故增多和随着老龄化带来的中风偏瘫患者激增,对劳动力保护和老年人家庭生活质量构成新的挑战。综合性医院的康复病床已成为最紧张的病床,人民群众渴望得到高水平的康复治疗服务,但目前我省尚无高水平的康复中心,只能到北京博爱医院长期排队等待治疗。 二、建立高水平康复中心是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需要。每次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以及重大突发事故都会造成大量急需康复的受伤人员,需要有较多床位和较高康复技术力量的专业机构以应急需。汶川地震时,国家急调各省康复医疗队伍赴灾区服务,而我省无法派出。而目前上海、浙江、广东、四川等许多省区市都已建成或正在建设高水平的省级康复中心。我省作为医疗卫生和残疾人工作的先进省份,应当拥有自己的省级专门康复机构。 三、建立高水平康复中心是我省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经过“十一五”的努力,我省已建成90多家市县(区)级公办康复中心,350多家各类民办康复机构和700多个社区服务卫生中心康复室。加强对各类康复机构的行业管理,加强技术指导、人才培训,提高康复效果已成为当务之急,迫切需要有一所高水平的残疾人康复技术中心、示范中心、培养中心和科研中心,以确保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发展。 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省发改委尽快对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进行可行性研究,立项并上报国家发改委。地点建议选择南京市区,建设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床位不低于800张,引进先进设备、技术和专业人员,成为全省残疾人康复示范指导培训和科研中心。 二、省残疾人康复中心主要开展残疾人肢体残疾康复和儿童康复训练的临床治疗,以及矫正辅助器具的研发适配。通过整合现有省综合医院康复科室和省残疾儿童康复研究中心力量,迅速形成医疗和研究能力。 三、建议赋予省残疾人康复中心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使其在全省康复事业发展中能够发挥加强行业管理、培养高质量管理与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 四、国家发改委已将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列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之中。国家发改委、中国残联将重点对各省已立项的省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给予资金支持。建议我省尽早立项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