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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4-08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我省宗教教职人员现有近2万人,已经参加各类保险和有一定形式的劳保、医保保障的人员近4000人,但其中都以青年教职人员为主,根据统计,60(女50)岁以上尚未参保基本社会保险的宗教教职人员全省约有2000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今年他们可以参加当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然,他们本人也非常迫切,希望能实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国家五部局即国家宗教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等于去年2月份也下发了《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 但是,根据社会保险缴费的有关规定,社会保险缴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承担相应缴费比例。这在经济发达,宗教活动场所收入殷实,教职人员个人津贴也略宽裕的地区还是可以的,但在经济相对发展缓慢,场所因历史等各种原因消贫,个人已近60(女50)或过了60(女50)岁的老一代教职人员,他们的积蓄确实有限,对其60岁以后的收入也很难奢望有全面突破和增长。比如地处苏北某镇的基督教铁佛场所有信徒1000余人,教职人员3人,平均年龄49岁,其中60岁以上的1人,场所年收入不足1万元,教职人员基本无补贴,更谈不上靠此养家糊口,家中积蓄也几乎没有。另据了解,苏北某县有登记的基督教场所近百个,信徒5万多人,教职人员120多人,由于场所经济状况普遍有限,场所几乎无法为教职人员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以致近三分之一教职人员不得不外出打工,进而导致正常的宗教生活无法开展,邪教滋生蔓延,给社会稳定带来一定威胁。不仅是基督教如此,其他宗教情况也大体相当,现在较多60(女50)岁以上的教职人员处于病无所医,老无所养的状况之中。可喜的是,江苏省宗教局去年已启动为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保体系的落实工作,使大家在期盼中看到了希望,但据了解,我省宗教事务部门并无专门的经费来解决这部分人员的缴费困难,使宗教教职人员的整个社保工作推进受到很大影响。 去年,国务院12月常务会议上关于已达到或超过60岁的人员,个人可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保险费用,并同时指出,缴费标准由各地根据未参保人员负担能力和年龄情况合理确定,这使人民百姓特别是宗教教职人员更是感受到党的政策的关怀和温暖,更是增强了大家对党的热爱和参与社会经济建设积极性的发挥。 意见和建议 根据国家五部局《关于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保意见》中对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缴费问题的意见明“宗教场所、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一个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地方政府可对宗教教职人员参加企业职工保险给予一定支持”。据了解,目前我省尚未有财政补助政策和具体操作形式的体现。今年7月,我国将施行《社会保险法》,在此建议对2010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或超过60(女50)周岁的宗教教职人员,个人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财政部门能予以补助,对经济收入确实困难的宗教活动场所,其60(女50)岁以上教职人员参保,能给予经费上的支持,从而切实体现国家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关怀,进一步促进国家五部局《意见》的贯彻落实,彰显党的政策关怀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