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和保障农民持续增收的建议
提高农民收入是“三农”问题的核心,与农业、农村,乃至城乡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江苏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随之不断增长,但要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居民收入七年倍增目标,特别是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问题。
近年来,我省苏南经济发达地区“三农”问题呈现出诸多新变化。一是农民身份发生变化,成为农村“三大合作”组织的“股民”,多数年轻人从事二、三产业,成为“兼职”农民。二是居住区域发生变化,农民居住区环境优美,文化商贸医疗等设施配套较好;三是土地经营方式发生变化,通过土地集体流转将农民分散联产承包经营转换为农业规模经营或综合开发;四是农民社会保障发生变化,通过“三置换”,农民社保转化为城镇社保。但是通过对苏州部分地区农村调研的情况来看,我省农民增收依然存在不少问题。
一、农民增收面临的问题
1.农民收入结构不合理。
收入来源呈现多元化格局,但收入结构颇不合理。根据从张家港市、吴江市、苏州相城区等市、区典型调查到的农民收入平均值看,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5159元,其中工资性收入占51.83%,非农经营性收入3254元,占21.47%,财产性收入1476元,占9.74%,政策性收入762元,占5.03%,农业收入1320元,占8.71%,其他及集体分配收入490元,占3.22%。工资性收入有较大增加,且占比最高,2010年吴江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到61.3%,集体经济分配和政策性转移收入虽逐年有增,但仍然普遍偏低。
2.收入不平衡性问题突出。
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以苏州为例,2010年全市人均农民收入14460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19元。“十一五”期间张家港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7078元增长到30829元,年均递增12.5%,高出农村居民0.7个百分点,2010年城镇人均收入比农村居民高出16171元,城乡收入比由2.0:1扩大到2.1:1。平均数掩盖大多数,根据张家港150户抽样调查,2010年最高收入段的有20户,家庭人均收入29248元,最低收入段20户,人均家庭收入则为4878元,高低相差6倍。收入低于平均数的要占总数的三分之二,很多农民感觉生活质量改善不明显甚至下降。
3. 农业规模经营存在困难。
近年农业规模经营推进较快,如张家港市杨舍镇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4万多亩,占总承包耕地面积的80%以上,阳澄湖镇规模经营面积占农地面积的63.4%,吴江市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81.16%。但是,大宗农产品价格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经济效益徘徊不前。经济作物受到鲜活农产品保鲜期短的影响,生产规模难以再扩大,规模效应受到抑制。另外,承包经营享受政策性补贴的外省户籍人比例较高,本地农民实惠不多。
4.“三大合作”组织分红水平不高。
2010年底苏州“三大合作”组织共3043家,入股农户占92%,在全省第一。但规范运作的不多,组织结构不全、缺乏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现象较普遍,总体上分红水平不高。土地股份合作社产出率不高;社区股份合作社经营不平衡,普遍赢利困难,有的无奈之下甚至没有赢利就开始预支性保底分红;专业合作社普遍规模较小,带动力不强,产业链短,深加工滞后,产业化水平低。
5.农业从业人员文化素质偏低。
张家港市劳动力情况调查显示,农村青年农民相对偏少,40岁以下的青壮劳力占23.09%,40-55岁之间占63.28%,56岁以上劳力占13.63%。农业大户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劳力占11.5%,初中文化程度占75.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13.3%。吴江市从事一、二、三产业的劳动力分别占12.9%、51.6%、35.5%,劳动力收入状况大约分别是9000元、30000元和28000元。农业劳动力素质低下是影响收入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对策建议
促进和保障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需要突破就“农”论“农”思维。要统筹城乡发展、优化发展空间、科学配置资源、合理布局产业,最大程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各种业态的经济载体,增加农民创业、就业机会,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力度,建立稳定的农民收入来源,为农民增收釜底“加”薪,提供持续保障,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土地收益。
1.转移农村富裕劳动力,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要在经济开发和城镇化进程中发挥二、三产业健康发展的优势,吸纳消化本地劳动力,为农民收入增加机会。通过一系列优势产业发展和地方拳头产品引导,创造充分就业机会。要充分扩大社会就业,开发和开放社会公益性岗位,完善就业政策,优化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建立、落实农民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2.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经济效益。要注重农业内部挖潜增效,创新升级优势产业,充分利用我省各类名特优新物种资源,积极发展蔬菜、花卉苗木、果品设施栽培和特种水产设施养殖。强化农业生态、生产、生活、生物功能定位,坚持园区化、农场化、合作化发展路径,打造结构优化、产业高端的现代高效农业体系。
3.推进“三大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着力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拓展经营模式和渠道,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增强合作社实力。加强农村资源、资产、资金的整合、管理和运作,盘活存量资产,搞好配套服务,提升经营能力,壮大集体经济。积极开展农业技术、农产品信息、金融信贷、农业政策等服务,切实发挥合作社的服务功能。推进“三大合作”组织民主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农民合作凝聚力,稳步提高集体资产收益能力,努力提高分红水平。
4.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高效流通体系。加快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加快土地流转集中,实现集约发展、规模经营,努力提高农业单位面积产出。实施龙头带动战略,培育、鼓励、发展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高效的经营流通体系。注重产业融合,强化农业向二、三产业拓展,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发展农产品精细化深加工,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加快发展现代营销,建设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培育发展农产品物流配送,推广“农超对接”、“社企对接”、“直供专销”等多种产销模式,减少中间环节,实现生产者与消费者的互利互惠。
5.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高政策性保障水平。加大对农业现代化的支持和倾斜力度,确保财政支农增幅高于一般预算支出增幅。大力开展投融资服务,鼓励农业保险、农业担保、小额贷款、村镇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业务,拓展农业投融资渠道,促进农业投资多元化。完善城乡一体化政策制度,加快推进“三置换”,实现“农保”变“城保”全覆盖。在土地流转补偿中提高村级留成比例,增强集体经济资本实力。建立社会保障增长机制,不断提升保障水平。完善农业保险,弥补自然灾害等因素给农民带来的损失,提升农民抗风险能力。完善支农补贴政策,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加大补贴力度。增加对种粮户和纯农户农民的直接补贴,弥补政策对大宗农产品价格调控带来的不足。加大惠农富农力度,建立农民利益保障长效机制,稳步提高农民政策性收入。对低收入家庭除了建立帮扶挂钩对接机制外,还可以探索建立扶贫合作社,对缺乏劳动技能、家庭经营困难、无法参与投资的贫困户,由集体或社会捐赠资金帮助入股,共享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的收益。
6.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增强农民竞争能力。逐步建立完备农业教育培训体制,着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省内农业高等院校、专业技术院校、农业研修教育机构要注重培养高素质农业专业人才,地方政府要创造良好的农业就业条件,吸引回乡就业。对农业生产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再教育,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帮助现有农业生产者获取新知识。吸引农村以外人才从事农业,到农村就业创业,形成新一代新型农民。要实施创业补贴,建立支持创业的政策,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建立生产发展帮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