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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2-07 10:46 来源: 本站原创

土地储备是通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是地方政府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手段。多年来,我省各地政府通过土地储备加大土地供应,在保障民生用地,促进房地产有效调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面临着土地资源缺乏、市场冷淡、融资受阻等方面的困难。因此建议:

一、挖掘土地储备来源,夯实持续调控基础。

积极盘活城市空闲土地和低效利用的存量建设用地。开展城市土地大清查,将历史原因形成的低效利用土地、城中村、待改造棚户区和危旧房所占用的土地,通过增加容积率、改变用途等方式收储盘活。在全省范围内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市场,盘活小城镇和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以及实施万顷良田工程节余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拓展住房保障渠道。针对开发企业房屋库存陡增、销售困难、价格走低等现状,探索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回购物业,用于增加保障房的供应。

二、调整土地储备方式,促进市场稳健发展。

编制土地储备规划。结合各地实际,充分考虑土地储备开发周期和房地产开发周期,在对当地房地产用地需求进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土地储备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土地供应的可持续。调整土地收储结构。优先收储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和安置、保障性住房用地,有效释放部分刚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健发展。坚持净地收储供应。进一步优化房屋征收政策,加快土地前期开发进程,提高供应土地质量,促进市场繁荣和良性循环。

三、创新土地储备融资,提升持续发展能力。

拓宽融资方式。开拓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中期票据业务、保险资金融资、发行信托理财产品等融资渠道;吸引追求稳健收益的投资者参与土地融资,集聚民间闲散资金,增加群众资产性收入。提高资金效率。财政部门及时计提和做大国有土地收益基金,逐年增加土地储备机构资本金,增强土地储备融资能力,保持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良性循环,促进土地储备可持续发展。

四、构建持续财力机制,缓解土地调控压力。

逐步将土地收益过渡到以土地保有环节为主,构建政府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减少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从而缓解土地调控压力。提高土地使用税标准。目前,我省执行的土地使用税标准是2006年调整制定的,已不适应全省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应进一步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五、加强省级统筹指导,促进土地储备发展。

加强省级统筹指导,支持地方土地储备事业发展。针对全省各地土地储备功能实现不充分的现状,由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和金融监管等部门开展相应的专题调研,以便从省级层面及时掌握情况,提出针对性措施,促进土地储备良性发展。规范机构管理。针对省内部分城市存在多个具有土地储备职能机构,造成多头储备、多头融资,放大信贷风险的情况,将符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要求的储备机构与其它平台类公司进行区分,对于符合要求的储备机构建议人行和银监等监管机构在审批和发放储备贷款方面给予支持。公开市场信息。利用省级信息发布平台,通过政府门户网、土地市场网、广电媒体等,及时公开全省各市、县土地储备、供应情况等市场信息,正确引导人民群众对未来房地产市场的预判,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盲目从众和恐慌行为,稳定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