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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2-07 10:46 来源: 本站原创
  

 文化产业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黄金产业,它体现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文化软实力。近年来,江苏省围绕建设文化强省的目标,在繁荣文化事业的同时,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我省文化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对于经济文化欠发达的宿迁来说,近年来,虽然在文化产业发展上取得一些进步,但是,由于受到经济基础、人才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从整体发展水平上看,与省内其他地区相比存在明显差距。2010年,该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仅为全省的1.6%,苏州市的1/20,无锡市的1/23,泰州市的1/4,连云港市的1/3。造成文化产业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是:缺乏规模文化企业和知名文化品牌,现有文化企业多数规模偏小,竞争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文化产业发展支撑力还没有形成,企业融资困难,保障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印刷业、演出业、广告业等传统文化企业居多,现代传媒业、动漫影视业、创意产业等新兴文化产业尚未形成规模。

为此,建议加快宿迁文化产业发展,尽快赶上全省平均水平,大力策应我省文化强省建设工作。

一是加大对宿迁市文化产业的资金扶持力度。

据统计,宿迁市共有文化企业和单位1830个,其中:新闻服务类2个,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类204个,广播、电视、电影服务类22个,文化艺术服务类168个,网络文化服务类14个,文化休闲娱乐服务类525个,其他文化服务类327个,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类298个,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270个。这些企业多数规模偏小、竞争力不强,全市年产值超亿元的文化企业仅10家左右。要改变宿迁市目前文化企业布局散、企业规模小、效益低、产值占GDP比重偏低的格局,必须加大对文化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宿迁经济基础薄弱,仅靠宿迁的财政投入是远远不够的。近几年,省委、省政府加大对全省文化产业方面的扶持力度,先后出台了《省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0653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06113号)、《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苏财教〔2008192号)等政策,建议省委、省政府能够在统筹使用这些资金的时候,加大对宿迁的文化企业的倾斜力度,鼓励和支持宿迁的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一定的规模,从而能够成为带动宿迁文化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推动宿迁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尽早赶上全省的平均水平。

二是加大对宿迁文化产业专业人才方面的支持力度。

目前,宿迁的文化产业专业人才匮乏,特别是文化经营管理人才短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文化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才数量少、专业化程度不高,尤其是懂经营管理和营销的少,擅长策划、资本运作的更少;二是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开拓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不够强,缺乏经营管理经验。省 “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文化人才培养工程等人才培育计划的实施,为全省各行各业,特别是新兴产业的发展输送了很多优秀的专家、人才,宿迁的很多企业也得益颇多,但是多数都是工业企业。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一般受益的多数是规模较大的工业企业。规模小、研发资金缺乏的文化企业更需要类似的人才、智力支持。宿迁的文化企业缺乏有先进理念的管理型人才,文化创意产业目前刚刚起步,需要很多的动漫游戏、文化创意方面的研发人才,宿迁市政府每年也组织企业外出招聘,但是由于宿迁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才待遇等方面的条件限制,招收到的优秀专业人才往往是留不住、留不久,远远满足不了文化企业的需求。我们希望借助省里各项人才计划的平台,为我们和一些高校、科研院所搭建桥梁,在高端技术人才、文化创意研发专业人才、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输送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加快宿迁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

三是适当放宽政策方面的限制力度。

目前,宿迁的文化产业刚刚起步,传统的文化企业居多,文化创意企业、动漫企业、文化会展企业数量很少,现在急需招引此类的企业入驻宿迁。但是由于宿迁的经济发展水平、交通等方面的因素,很多文化企业不愿意到宿迁来投资。为吸引更多的文化企业到宿迁发展,宿迁市政府也制定了很多相应优惠政策和措施,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宿迁文化产业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建议省有关部门能够考虑宿迁的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政策方面的限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放宽对宿迁文化市场准入条件,简化相关的审批手续,在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企业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到宿迁发展文化产业。同时,宿迁文化产业的发展急需一些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文化龙头企业,目前,宿迁仅有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家,尚无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更没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议省委、省政府能对宿迁的文化企业、园区发展给予特殊扶持政策,在评选的标准、扶持力度上适当放宽,在文化产业基地建设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我市文化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文化产业园区真正发挥集聚、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为宿迁的文化产业发展增添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