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接连不断的食品中毒事件,让越来越多的家长对饮食安全产生了担忧,而这也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再次敲响了警钟。现在我省学校周边的饮食环境依旧存在一些问题,有着安全隐患。
学校周边生产饮食的小商贩大多数是露天生产、露天销售,同时流动摊贩一边收钱,一边直接用手拿食品给学生,食品卫生难以保证。经过调查,这些摊点大多属于“三无”经营,卫生设施简陋,原料缺乏安全可靠的进货渠道。消协有关人士指出,不少“三无”食品会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色素等,如果过量食用,会对学生的肝、肾、肠胃功能造成不良影响。另一方面,许多学生喜欢的食品大多是高糖、高脂、高盐的“三高”食品,如饮料、糖果、炸鸡、麻辣串、油炸或膨化食品。经常食用这些食品,将会导致高血压、肥胖症、厌食症等慢性疾病的发病率增高。
要治理校园周边环境,保障学生食品安全,构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建议相关部门: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品安全教育需要学校、家长、社会形成合力。一方面,学校可以利用召开主题班会、板报橱窗、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和教育,宣讲食品卫生安全常识,教育学生不到流动摊点和卫生条件查差的餐馆进餐,不吃不洁净食物,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不吃、不喝来历不明的食品、饮料,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卫生习惯。还应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宣传讲解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常识。另一方面,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省、市各级质监局部门可以开设知识讲座,结合在检查中被查处的一些伪劣食品样本,告诉学生食用的危害,教会学生如何识别食品主要成份和含量,如何查看食品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知识,让学生们知道什么是“QS”?哪些食品需要标注“QS”? 如何辨别变质过期食品、如何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及投诉方法。他们能从专业的角度让学生们增加感性认识,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按照职责分工,卫生部门负责对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协助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餐饮摊点的管理;工商部门负责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摊点的监督检查,要重点检查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是否齐全,加大对校园周边超范围经营或无照经营食品行为的依法查处取缔力度;质监部门负责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作坊的监督检查,要重点突出原料来源、进货渠道检查,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城管部门负责取缔校园周边占道经营的无证食品摊点;教育部门和相关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食品摊点的管理;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治安管理,积极配合城管、工商、卫生等部门取缔无证食品摊贩,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进行查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各职能部门只有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切实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指导以及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力度,才能不断提高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社会重视度。
(三)强化责任意识,食品经营者应诚信自律。民以食为天。安全是食品消费的最低要求,没有安全,色香味、营养都无从谈起;安全也是食品消费的最高要求,关乎百姓的健康甚至生命,食品安全压倒一切。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在生产经营者。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归根到底是要通过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来实现。 一要强化经营者法律意识,经营者要学法,守法,规范进货渠道,要自觉申请办理经营户的证明、健康证,切实履行好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识到违规必重罚。 法律的制裁固然重要,食品生产者的良心恐怕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盾牌。如果每一个食品生产经营者都诚信自律,就可以夯实食品安全基石。二要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经营者把好食品进货关,做到不向学生出售小作坊生产的“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等等
人人都需要安全的食品,人人都要维护食品安全。保障食品安全是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各级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的法定责任,要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增强生产经营者的外部约束力,促其内部自身管理能力稳步提高。同时,也需要全社会来关心维护食品安全,支持政府的工作。希望通过对学校周边饮食环境的治理,做到学校周边环境安全,学生饮食食品安全,因为孩子是家庭的未来,学生是国家的未来,人才是民族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