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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2-09 10:38 来源: 本站原创
  

医患关系是指以医生为中心的群体(医方)与以患者为中心的群体(患方)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对于当下医患关系存在着的不和谐甚至矛盾和冲突的一面,不能简单地将之归为医方中或患方中一部分人的素质问题,而是要探寻其深层的机制问题,换言之,要建构一种医患矛盾消解机制和医患纠纷处理机制。

从医患矛盾消解机制来看,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通过各种媒体以及影视作品等途径,让社会公众了解医生等医务人员的职业特点:工作强度大以及因不可避免的职业风险所造成的精神压力大,使得患者及其家属能够理解和谅解医务人员在现有医疗条件下的正常“失误”。毕竟,医生是人不是神。

2.大幅度提高医务人员特别是一线医生的工资收入,至少不低于同类地区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水准,使之与其付出与贡献相匹配,提升医生对本职业的归属感、荣誉感和敬业精神。

3. 在此基础上,杜绝“拿回扣”等灰色收入,一经查实彻底取缔其从医的资格,严重者可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也有利于增强社会对医务人员的信任度。

4.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和人文知识学习,提高其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人文关怀。在学习白求恩的同时,可以提炼出具有时代鲜活特征的职业道德楷模-----新一代的“白求恩”。

5.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投入,改善医疗条件。

从医患纠纷处理机制来看,医患纠纷往往是医患矛盾逐步积累的结果。毋庸讳言,在医患关系中,作为个体的患者相对于医生,由于专业知识和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多处于弱势,此时,客观上处于强势的医生应忠于职守并与患者及其家属有着良好的沟通与交流,最大限度地满足客观上处于弱势的患者的合理要求,从而有效化解医患矛盾,也就很难产生医患纠纷;

反之,医患矛盾就可能酿成医患纠纷,在当下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大环境下,更可能升级为以患者亲友为中心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此时患者家属往往成了强势方,而在强大的“维稳”压力下医生及其所属的医院则成了弱势方,于是患者家属一些不合理的要求也往往能够得到满足,由此形成恶性循环,促使越来越多的患者家属竞相仿效,甚至出现职业性的“医闹”。可见医患纠纷的根源在于医患矛盾,处理医患纠纷的治本之策在于化解医患矛盾。与此同时,对医患纠纷也应引入法律机制,规范医患双方的行为,避免“闹得越凶好处越大”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