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连云港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2011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41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30亿元,财政总收入462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40亿元。特别是“十一五”以来,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均增长60%,利税率达19.7%,2011年实现产值93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35%,2010年被中央确定为全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创新发展模式5个先进典型城市之一、2011年获批成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连续四年获得“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称号。作为连云港市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核心载体的江苏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连云港高新区),目前已具备升格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基础和条件。
一、连云港高新区发展情况
连云港高新区是1997年8月经江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高新园区。目前,已有646家工业企业落户园区,其中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2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2家、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5家、省级创新型企业19家、园区上市企业3家,分别占全市的100%、49%、83%、43%和75%。预计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将达7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65%,逐步形成了以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
一是经济实力不断壮大。2011年高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19亿元,增长23.2%;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057亿元,增长35.2%;财政总收入112.9亿元,增长41%;实际利用外资3.47亿美元,增长8.4%;出口总额14.7亿美元,增长47%;固定资产投资152亿元,增长25.2%。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企业1家,过50亿元的2家,过10亿元的16家;税收过亿元的企业9家,过5000万元的13家,过1000万元的39家。
二是新兴产业加快发展。2011年,园区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制造产业分别实现产值142.2亿元、181.6亿元、132.4亿元、111亿元,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70%,现代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0%以上。连云港高新区被确定为国家火炬计划新医药产业基地、国家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新材料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江苏省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国家新能源产业和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示范园、国家软件园、省级清洁能源创新产业园等一批专业园区正在加快建设,中日(连云港)生态科技产业园已上升为中日政府合作项目。
三是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区内拥有有效专利1432件,其中发明专利586件;累计认定国家重点新产品68个、省级高新技术产品340多个、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24个、名牌产品30个。区内80%的规模企业设立了研发机构,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85个,占全市总量的一半以上,其中国家级研发机构18个,中国科学院能源动力研究中心、中药制药过程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靶向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相继建成。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3.2%,研发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重达13%。恒瑞、康缘、天晴、豪森、国电联合动力、中复连众、中复神鹰等7家企业的自主创新成果入选省十大自主创新成就。
四是创新环境不断完善。省、市两级政府对高新区的发展都制定了相关政策,在财税、土地、人才、项目等方面给予特殊扶持。自2009年起市级科技拨款及各类财政引导性资金每年支持高新区的投入不低于总额的60%,高新区可支配财政中对科技的拨款不低于3.5%。成立江苏新海连发展有限公司、苏中苏北首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投融资平台,成功发行了15亿元AA+级企业债券,对优质入园项目提供创投、担保等资金支持。建成科技企业孵化面积近1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86家。设立了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级国际外包服务示范区、省级留学生创业园,集聚了一大批国家“千人计划”人才、省“双创”和“333”工程人才,引进了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团队。
二、连云港高新区申报国家级高新区的有利条件
(一)符合国家推动高新区建设发展的统筹安排。2009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发挥国家高新区在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撑地方经济增长中的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科技部提出要加快完善国家级高新区布局,“按照国家战略的整体安排,充分考虑发达地区的发展优势和欠发达地区的实际发展需求,充分考虑数量需求和地域的分布要求,坚持‘以升促建、择优选择、区域平衡’的工作原则,加快省级高新区升级工作,布局一批国家高新区”。连云港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符合国家高新区的布局和发展精神。
(二)符合国家实施江苏沿海开发的战略部署。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和《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方案》都明确提出“支持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2011年,江苏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了连云港高新区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的请示报告,并将“共同推进江苏沿海开发战略、支持高新区升级建设”列入了科技部与江苏省政府工作会商议定书。连云港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对贯彻落实国家战略规划,推动连云港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以连云港为龙头的江苏沿海地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化对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地区的服务和支撑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优化国家高新区在沿海经济带和陇海经济带的战略布局,有利于促进江苏区域均衡发展、创新型省份建设,有利于探索一条依靠创新驱动、实现后发先至的战略路径,为周边地区和同类城市科学发展提供示范。
(三)具备较好的发展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连云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新区的发展,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市科技、国土、规划、财政、环保、城乡建设、发改、经信等部门高效服务,努力为高新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目前,连云港高新区基础设施功能完善,具备海、河、航、陆、铁路的综合交通优势,连霍、同三两条高速公路穿区而过,海河联运交通便捷,空港开放即将获批,沿东陇海铁路线四通八达。同时,连云港高新区内具有叠加保税物流功能的国家级出口加工区,拥有相对充裕的工业建设用地,区内基础设施全部实现“七通一平”,绿化覆盖率达35%,教育、文化、商业、金融、休闲、娱乐等生产生活服务功能齐全,为高新技术企业集聚、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了优越条件和良好平台。
三、工作建议
当前,连云港正处于推进沿海开发、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国家级高新区作为引领和支撑载体。为充分发挥连云港在实施江苏沿海开发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建议国务院尽快批准连云港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把连云港高新区建设成为区域自主创新核心区、新兴产业先导区、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科学发展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