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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3-28 16:35 来源: 本站原创
 儿童健康关乎民族未来、也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保障。问题奶粉事件、手足口病等群体公共卫生事件暴露出我国儿科发展严重滞后,儿科资源的短缺已不能满足社会、家庭对儿童健康的需求。

中国医师协会儿科分会一项数据显示,我国14岁以下儿童比例为20.1%,儿童专科医院仅有68家,占全国医疗机构的0.42%;儿科床位25.8万张,占全国医院床位数的6.4%。儿科医疗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与儿科医学现状已严重不对称,比照发达国家标准,我国至少还缺20万儿科医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地的儿童医院尽管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其远落后于城市发展规模和不断增加的儿童健康需求;与此同时,作为儿科资源重要组成部分的城市综合性医院儿科、县级医院儿科近年来不仅没有随着医院的发展而同步发展,相反处于发展萎缩或停滞状态,这样加剧了儿科资源的短缺。儿童专科医院的就诊者人满为患,也给广大儿童的就医带来诸多不便、客观上也形成了“就医难、儿童就医更难”的局面。

引起我国当前儿科资源不足的因素较多,现行医疗服务价格制订时未能体现儿科诊疗的特点也是其原因之一。现有的医疗服务价格如挂号费、诊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床位费等,均是以项目定价,并不区分成人和儿童,而这种定价未能考虑儿童诊疗服务的难度、技术和成本因素,因此,客观上造成儿科的付出与收入不成比例,一方面,导致儿科人员流失或因不具职业的吸引力而新生力量给补不足,另一方面造成医院在发展儿科方面的投入与动力不足。

现行医疗服务价格在制订时应充分体现儿科诊疗的特点,其原因有如下几点:

1. 儿科医生的培养周期长、成本高。儿科是“哑科”,孩子没有表述疾病症状的能力,儿童疾病的特点是起病急、变化快,诊断疾病需要医生丰富的临床经验和“察颜观色”的能力。因此,儿科医生担负的风险相对比成人医师大,儿科医生的培养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经验积累,而这些在诊疗服务价格中未能体现,医院需付出的儿科人力成本则高于成人医师,因此有的医院则采取减少儿科医师的报酬来抵消多付的人力成本。而一些综合医院,更因为收入低等原因取消了儿科,有的是全部取消,有的则是取消病房保留门诊。

2. 儿科医疗服务的要求高、压力大。如静脉输液,成人穿刺相对容易,而小孩血管较细,相对技术要求高,现在大部分孩子是独生子女,家长对孩子百般呵护,小孩哭闹不配合会给护士很大压力和更高要求。而孩子天性好动,输液过程中不小心针掉了,需要重新打针,增加了劳动量不说,还要增加一次性针和材料的支出,但费用与成人输液一样,只能收一次。

3. 儿科医疗服务的支出多、成本高。如今1个孩子看病平均有3.5个家长陪同,病房住院则大多2名成人陪护,相对于成人就诊,医院需要更大的电梯容量、更大的医疗空间,需消耗更多的水、电和空间资源;因为儿童,清洁物业的服务难度和工作量也会增加,而这些在医疗服务价格或投入中同样未能得到体现。

4. 儿科医疗服务的难度大、效率低。如同样的心或脑的外科手术, 1岁以内的孩子、5岁以上的儿童或成人手术,其难度不同显而易见,但项目收费价格却无区别。成人的检查如CT或心脏彩超,因为配合很快可以完成,而孩子需要等其安静入睡时才能完成,一旦中途醒来,则需要重新等待其入睡或镇静后再做,耗时费力。

5. 适用于儿童的药品研发周期长、临床试验成本高,而市场需求量又有限,如果在定价时不加以考虑,则是当前儿童常无药可用的主要原因。

尽管国家、省委省政府也意识到儿童医疗发展的现状,从国家层面加大了对儿科建设的投入,我省也制订了《江苏儿童医疗“十二五”发展规划》,但并没充分认识儿科诊疗的规律和现状,以及合理制订儿童医疗服务价格,为了改变目前儿科资源短缺和发展动力不足的现状,促进儿科健康、长足的发展。为此建议:

1.制定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时不能简单等同于成人、参照成人,或在成人基础上适当上浮,而应充分调研、区别对待,理解和认识儿童诊疗服务的特点、难点及支出情况,尊重儿科发展的规律。

2.涉及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时,应邀请相应数量的、来自儿童专科医院和综合性医院儿科的专家参加论证和调研。

3.在价格政策制定时应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重视儿童保健类服务价格、健康教育的人力价值,而不是引导过度的检测和检查。

4.重视适合于儿童特点的药品、检测试剂的定价扶持,充分考虑其研发成本和政策扶持。

5.与成人订价相比增加的部分,可由医疗保险支付,以体现省委、省政府对儿科发展的投入、体现儿童优先的原则。同时,也有利于调动各级医疗机构发展儿科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