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2013年提案
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2013年提案
发布日期:2013-03-28 16:35 来源: 本站原创


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家务劳动市场化的步伐愈益加快,社会对家庭服务的需求也不断扩大。据本人所在市工商部门数据显示,市区有涉及家庭服务的机构325家,从业人员23千人左右。主要涉足的服务领域有操持家务、照料老人、看护婴幼儿、看护病人、护理孕产妇、家庭教育、家庭管理等。



经过多年发展,我省各市家庭服务机构中涌现出了一批规模较大、管理规范、品牌凸显的家庭服务员工制企业。但家庭服务行业在劳动力供给、企业质态、服务能力、行业管理、信息建设几方面存在不足,与规范化、品牌化、网络化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劳动力供给不畅。家庭服务业存在稳定性差、流动性大的特点,季节性缺工现象严重;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家庭服务业难以得到尊重,被视为替别人干活的一种低级劳动,据调查,60%的家政服务员若不是生计的压力,不愿意从事相关工作;我市家政从业人员主要来自苏北、安徽以及扬州周边县市,近年来随着苏北、安徽等地经济的发展,家政从业人员迅速减少。



企业质态不稳。家政服务准入门槛低,90%家庭服务业的企业提供的仍然是中介式服务的“一张桌子、一部电话、一个人”的小企业,相对于“员工制”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经营散、服务弱、质量差的问题;二是“游击队”扰乱“正规军”,市场上有56人组成的家政服务“游击队”,“私下签约”现象严重,扰乱了家政市场;三是服务业价格缺乏标准规范,没有跟上市场发展,企业利润受到挤压,据调查,部分家庭服务项目价格近10年未有正常增长,随着人工成本的上升,以及部分低端经营者往往采取低价竞争的形式来获得机会,压缩了正规经营者的利润空间。



服务能力不强。由于大多数家庭服务业缺乏明确的等级标准和服务质量规范,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在提供服务时缺乏参考和依据,影响了服务质量;家庭服务业的从业人员主体是4050人员,还有农村富余劳动力,服务技能差、沟通能力弱,目前本人所在市家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足20%,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培训不受重视,部分企业对培训重视不够,培训质量不高,家庭服务业大量的高端需求处于潜在或抑制状态,高级管理或技能型人才缺乏是一个重要原因;雇主和服务人员双方权益保障不到位,尤其是中介制企业面向消费者和服务员一次性收取介绍费,但对家庭服务员的服务质量如何缺乏跟踪监督,对服务员的待遇和权益也缺乏保护,且容易出现“乱收费”等问题。



行业管理不力。扬州市家庭服务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才刚刚明确,以前是由商务部门、工商部门、民政部门多个部门多头管理,虽在工商联成立了家政服务行业商会,但没有明确权责划分,在开办经费、办公场地、人员配备等方面都存在不足,无法起到协调、监管的作用,无法制订明确的行业标准和企业运营体系。另外,家庭服务行业缺少整体规划,在行业管理上存在着服务标准、准入门槛、培训制度、考核体系等方面规范性制度体系缺位。



信息提供不畅。缺乏统一的家庭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在提供家庭服务的招工种类信息、就业岗位信息、企业用工需求信息等方面未能实现有效对接,导致目前全市的家庭服务资源缺乏有效的整合。因为缺乏专业的信息发布和宣传平台,也造成服务内容和价格公开透明度不高,供需信息多头供给却无法形成有效联接等问题。



为进一步理顺家庭服务管理和服务体制, 逐步建立起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现代家庭服务发展机制,建议:



1、建立家庭服务网络信息中心。规范家庭服务网络信息中心的主要功能、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管理制度和网络系统构成,整合服务资源,为供需双方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信息服务。鼓励各类家庭服务企业依托家庭服务网络信息中心建立相应的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服务质量,形成服务特色,促进企业连锁化、规模化发展,逐渐形成多元化的市场服务体系。



2、加强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建设。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推动家庭服务机构开展规范化建设,拟订行业服务公约和家庭服务协议示范文本,开展技能比赛、服务质量评定、调解服务纠纷、调查处理违反行规行为,并配合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行业统计、制订行业服务标准和行业工资指导价位。



3、建立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个政府部门形成合力,推动制定和完善发展家庭服务业就业中长期规划和重大产业政策,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从行业发展、服务网络建设、财税政策、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社会保险政策、信息平台等方面,推动制订鼓励和支持家庭服务业快速发展、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同时推动建立行业服务规范,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管理的监督。



4、培植家庭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利用资金、用工、用地、税收、社会保障、网点布局、信贷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着力解决企业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引导企业向员工制发展,促进品牌化、连锁化经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企业或企业集团。



5、完善家庭服务业就业、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为家庭服务机构招聘人员和家庭雇用家政服务员提供推荐服务;把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落实培训计划和农民工培训补贴等各项政策,按照同一地区、同一工种给予同一补贴的原则,统一培训补贴基本标准,统一培训机构资质规范,统一培训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和考核办法;鼓励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对于家庭服务业领域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纳入当年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补贴范围。



6、拓展家庭服务覆盖到社区。大力发展以城市社区为中心、具备多项服务功能的家庭服务连锁企业或网点,将洗染等需要就近提供的家庭服务站点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之中;鼓励家庭服务企业参与物业管理,在提供保洁、保安、保绿等服务的基础上,开展针对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专业化服务;支持社区与家庭服务企业签订《家庭服务合作协议》,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都要开设“家庭服务窗口”,向居民和企业提供家庭服务供求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