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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3-28 16:37 来源: 本站原创

关于在各大市建立省社科院分院的建议

 

为进一步整合我省社科研究资源,着力加强社科研究组织和平台建设,着力提高社科决策研究水平,加快推进社科强省建设,建议我省在大市一级设立社科院分院,为社科院开展社会调研和决策咨询研究提供必要的组织和平台保障。理由如下:

1、政策依据: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社科强省建设实施意见》明确规定, “把社科院打造成为省委、省政府高水平的现代新型智库和综合性社科研究与创新基地。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重视加强社科研究组织和平台建设。”

2、必要性。(1)省社科院作为省委省政府的专门决策咨询机构和综合性研究创新平台,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需要在大市设立专门的调研组织和机构,协调组织省社科院专家和各市的专家和相关部门同志联合组成调研组在各市进行各种类型的调研工作;(2)目前省社科院到各地调研往往是各课题组专家通过私人关系联系调研点,许多专家到基层调研联系比较困难,社科院组成多名专家长期在基层调研成本高、时间短,难以深入基层、长期跟踪调研,难以深入了解情况、反映民众诉求、发现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强、具体可操作的对策性建议;(3)各市县(市、区)经济发展中遇到了许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需要整合各地的社科研究资源进行大量的社会调研为基础,深入的科学研究和专家论证,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水平,但目前各地社科资源力量整合不够,决策咨询往往都临时找一些专家征求意见,专家由于缺乏专门系统调研,提出的意见建议也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资政水平不高。

3、可行性。(1)全国其他省份已有30多个大市建立了省社科院分院或市社科院,我省已有南京、南通、扬州、泰州、徐州、连云港6个大市已经建立了社科院或者省社科院分院,实践证明这些市社科院或者分院对于整合社科力量,组织社科研究活动,加强决策咨询研究发挥了重要作用;(2)省社科院各分院可以与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合署,干部职数、人员编制、财政拨款都只需要适度增加,成本不大;(3)省财政在现有给省社科院拨款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院建设费用,每年200万元左右即可。

4、具体设想:(1)由各市社联主席兼任社科院(分院)党组书记,院长,专职副主席2人,其中1名兼任副院长,分管社科院工作;(2)各市任命院长、副院长人选征求省社科院党委意见;(3)适当增加研究人员编制;(4)由省社科院和各分院共同研究确定各市社科院职能、内部组织结构、科研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