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市属高校最早诞生于八十年代初期,为弥补当时普通高等教育资源不足,为地方培养高等教育人才,经省政府批准在各个省辖市建立了市属高校。办学初期的市属高校,实行“上学收费、不转户口,不包分配,自主择业”的政策,面向本市招收学生,毕业后在本市就业。市属高校立足地方,服务地方,在办学条件并不宽裕甚至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艰苦创业,自强不息,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随着我省社会进步和高校招生改革,到90年代后期,市属高校招生均改为面向全省统一招生,采取由省划定统一录取分数线,按考生志愿和高考总分择优录取。至此,市属高校仅为本市培养学生和毕业生仅在本市就业的格局被彻底打破,市属高校与省属高校承担着完全相同的责任和义务。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市属高校为地方生产和管理的第一线培养了大批技能型、应用型专门人才,成为地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基地。
二、我省市属高校发展现状
据2012年7月统计,我省目前市属高校有23所,其办学规模占全省地方高校总量的25%左右,全省市属高校在校人数17.96万人,设有文、工、理、医、艺、财经、政法、园林等10个种类160个多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当年毕业生53,481人。教职工14,744人,其中专任教师10,487人。校园面积1,237万平方米,校舍面积569万平方米。由市属高校承担的教育部、财政部支持的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重点专业36个,承担的江苏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群52个。由此可见,我省市属高校在全省高等教育领域中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是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担负着重要的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任务。
三、我省市属高校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影响和制约我省市属高校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我省市属高校生均经费标准缺乏,地方差异较大,严重影响了人才培养质量。目前,我省省属地方院校由省财政按照生均经费标准拨付,2012年生均经费拨款基数为7,600元,今年生均经费基数将达9,000元。由于隶属关系不同,市属高校的经费来源由省辖市地方政府拨付,拨付标准差异很大。苏南地区有的市属高校生均经费可达12,000元,超过省属高校生均经费标准;苏中地区市属高校生均经费3,500元至5,000元左右,约为省属高校生均经费标准的50%左右;苏北地区有的市属高校生均经费只有1,500元,不足省属高校生均经费标准的20%。由于我省没有关于高等学校投入方面的指导性文件,加之各市属高校历史背景和省辖市财政状况差异较大,使得苏南、苏中和苏北市属高校经费投入的差异较大,不均衡现象突出,严重影响了苏中、苏北地区市属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
2、市属高校采用“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建设机制,然而在全省高等教育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省政府对市属高校的关注和支持的程度仍还不够。例如,市属高校在获得省级各类项目支持方面存在机会不均等的现象,在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支持的示范校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以及重点专业(群)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中,市属高校校均获得的项目数约为省属高校的二分之一左右,有的项目少之又少。
由于以上等诸多原因,市属高校在经费投入、专业建设、教学科研、招生就业、基本建设、师资队伍培养等各个方面与省属同类院校相比,缺少基本的保障。长期以往,市属高校始终在劣境中发展,势必进一步拉大市属高校与省属高校之间,以及不同地区市属高校之间的差距,这与我省提出的建设教育强省的要求相去甚远。
三、建议
为了促进和保障我省市属高校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建议:
1、出台我省高等学校经费投入的规范性管理的文件。《高等教育法》第十三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高等教育事业,管理主要为地方培养人才和国务院授权管理的高等学校”,建议省政府出台关于我省高等学校经费投入的规范性管理的文件,统筹全省高校包含市属高校在内的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保障各类高等学校办学经费基本满足办学需求。
其它省份已有类似的做法,如2012年10月,山东省政府发文,将8所市属本科院校上划省级管理,实行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浙江省对各类高等学校办学经费也有相关规定,有效保障了各类高等学校办学的基本需求。
2、建议市属高校办学经费采用省市两级分摊管理的机制。目前,省属和市属高等学校的办学职能和服务职能已经完全相同,招生面向和就业渠道也完全相同。实际上,市属高等学校录取的本地生源不足20%,早已不再仅为本市培养人才,毕业生也面向全省就业。市属高校承担着与省属高校相同的人才培养任务,市属高校办学经费完全由省辖市投入已经不尽合理。建议市属高校的办学经费拨付采用省市分摊的办法共同投入,特别对苏中、苏北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属高校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与省属高校同标准、同增长,进一步完善我省市属高校办学经费投入机制。
3、进一步加强对市属高校关注和支持。在当前高等教育注重内涵建设、谋求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和谐发展的形势下,我们建议省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在各级各类内涵项目建设方面,对市属高校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让市属高校与省属高校一样,具有均等的参与机会。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