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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3-28 16:40 来源: 本站原创


建议我省尽早在台湾设立办事机构的提案

20128月,大陆海协会、台湾海基会在台北签署的《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中提出两岸互设办事机构的议题,可以说这是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第一批两岸经贸社团办事机构已于去年12月份获准成立,大陆方面已经核准台湾贸易中心驻上海、北京代表处挂牌;台湾方面也已核准大陆机电商会驻台北代表处挂牌,这是两岸经贸关系发展中的一个创新举动,随着《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后续发展进程的不断深入和扩展,双方互设办事机构的数量肯定还会增加。



江苏目前累计有台资企业2.3万家,实际到账台资超过550亿美元; 2012111月,江苏与台湾的贸易额达到了365.51亿美元,同比增长了2.4%;而且苏台两地的人员往来交流也一直居高不下,在这其中有相当部分是在进行经贸交流的。我省这些业绩在整个大陆占有相当大的份额,这在当前全球经济下行的情势下是很不容易的。所以我们觉得作为对台经济大省的江苏,在台湾又有着极大的影响,理应在这一创新举动中有所作为。我们可利用省内行业协会或经济社团的名义,争取在台湾建立我省自己的办事机构。我们的设想方案有二,一是利用与台湾业界高层行业协会、在江苏已有投资的岛内龙头大企业,以及台湾当局相关经济部门多年来建立的友好人脉关系,通过不断的沟通、游说来争取他们的支持。若短时间内不让省一级在台设立办事机构的话,可采取第二种方案,即加入到像“机电商会”这类以其名义准备前去台湾设立办事处的大陆机构中,双方合作(合作方式双方再斟酌)在台湾设点。通过与国家相关部门的沟通,了解下一拨的备选单位,早做功课,以求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不同的平台交流虽然都能为苏台经贸合作提供较多的机会,但是随着两岸相关政策的不断出台,更多创新交流方式的出现,就有很大的可能会使苏台经贸合作关系在现有的基础上得到突飞猛进的扩展。从盐城和连云港两市在台湾设立经贸联络处的实际情况来看,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提供信息、联系客商、组织活动、招引项目、服务全市”的功能。若江苏在台设立办事处,一方面可以较为方便地深化苏台两地机构与机构、产业与产业间的沟通联系与协调合作,提升两地经贸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以争取更大的成果;另一方面可以加速推动岛内产业自由化的调适工程,为建构苏台两地自由贸易关系提前做好准备。这种便捷服务苏台两地的综合效应可与两地直航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