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的特殊省情是经济发达、人口密度高,能源消耗量大、资源自给率低、环境承载力弱、单位国土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同时还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期与转型期重叠复合阶段,这些特点决定了江苏破解环境资源约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唯一选择。
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特别是近十年来,我省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率先把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太湖流域在全国率先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转移支付机制,实施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建成全国第一个环保模范城市。早在2004年,省政府制订了《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随之生态创建工作在全省蓬勃展开,创建了第一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和国家生态市。截止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生态市县20多个,约占全国总数的一半!
2010年省委省政府适时召开了生态省建设大会,同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意见》,明确要求到2020年在全国率先基本建成生态省;2011年4月,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提出,大规模开展生态建设,使生态文明成为江苏的重要品牌;2011年11月,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更大力度建设生态文明”。
2012年,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省委书记罗志军就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批示。罗志军在批示中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是江苏全力实施的“八项工程”之一。去年以来,全省上下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力地促进了经济持续增长、污染持续下降、生态持续改善。罗志军书记提出了使生态文明成为江苏的重要品牌的战略目标。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进一步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昭示了我们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志和决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强调“深刻领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党的十八大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五位一体,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总布局“五位一体”时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深入,生态文明建设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明确,有利于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在实践和认识上不断深化的重要成果。”
最近,江苏省委召开十二届四次全会,省委书记罗志军在会上指出,十八大把建设生态文明摆在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高度,江苏的特殊省情和发展阶段,决定了建设生态文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
为进一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成江苏重要品牌落到实处,现提出以下建议:
尽快编制《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作为指导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要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目标与总体要求,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提出我省的具体建设目标与考核指标、内容、途径与重点任务与工程,特别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二是要全面促进资源节约;三是要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四是要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应当成为加快推进我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指引。
《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应当成为建设美丽江苏、美好江苏的蓝图,通过进一步优化我省空间布局,确保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应当成为我省民生工程重要的行动方案,规划加快城乡统筹的宜居生态环境建设。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争城乡生态环境有一个明显改善,尽快达到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要求。
《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应当成为引领和倡导我省健康文明消费方式的指南。规划要推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增强全民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强化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引导公众养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应当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支撑与保障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代价、生态服务价值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推广并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进一步加强区域生态补偿创新措施,形成鲜明的政策导向和利益导向。逐年增加政府财政投入,引导和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建设。
《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应当成为我省率先建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省区的顶层设计,为推进“两个率先”、建成美好江苏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