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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3-28 16:43 来源: 本站原创
   

一、提升建筑行业节能水平的必要性

(一)门窗幕墙能耗高低是影响建筑总能耗的重要因素。在我国的工业耗能、交通耗能、建筑能耗三大能耗中,建筑能耗占到总能耗的40%以上,而建筑通过门窗幕墙流失的能耗占到近50%。我国现有建筑面积为430亿平方米,其中90%是高耗能建筑,如果达到欧美发达国家目前的节能标准,每年即可节约标煤约4.3亿吨,为我国全年煤炭总产量的20%。这样不仅能节约大量能源,更将产生巨大的环保效益。可见,门窗幕墙能耗的高低对建筑总能耗的影响至关重要。

(二)我国门窗幕墙节能标准远远落后于欧洲标准。我国现有门窗的节能标准与欧洲差距较大,以门窗能耗的重要指标保温性能为例,欧洲现行标准为K=1.1-1.3w/m2.k,而我国最高标准的北京从201311日起实施的新标准K=2.0-1.5 w/m2.k,与欧洲标准还有较大差距。而在现行标准的执行上, 早在2008年,国务院就发布实施国家建筑节能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明令禁止民用建筑及公共建筑使用不符合节能标准的门窗幕墙。

(三)现行门窗幕墙标准未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近年来,与建筑节能相关的门窗幕墙节能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相继出台,为落实门窗幕墙的节能要求提供了依据。虽然节能标准对门窗的节能指标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一直以来我国的节能门窗应用状况都不是很理想,存在着门窗检测样品与工程中实际产品不一致、设计施工过程中擅自降低门窗标准等诸多问题,可见实现门窗节能的关键在于国家标准的严格执行。

二、具体建议                                                                      

(一)大力宣传推广门窗幕墙节能标准。根据建设部所做的调查显示,有81.4%比例的民众对建筑节能不了解,其中在夏热冬暖地区(主要是南方空调高能耗区)这一比例甚至超过了90%。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建筑节能知识,增强遵守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自觉性。广泛深入开展建筑节能标准、规范、规程的宣贯,全面提高建设、设计、审图、施工、监理、质监、检测等相关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门窗节能标准的贯彻实施。

(二)着力落实对节能门窗幕墙检测环节的监督管理。目前,检测实行送检制度,检测机构只对送检的样品负责,检测报告对应的产品和工程中实际产品是否一致,需要借助产品进场抽查复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复验抽样应从进场的门窗中进行抽取,而实际上很多工程验收没有按照标准做,而是在监理的见证下由门窗企业重新制作标准规格的门窗进行复验,这实际上很难起到复验的作用,根本无法保证工程中使用的门窗是合乎标准的产品。

(三)努力加强对门窗幕墙设计、施工、监理各方的监督管理,督促各方严格执行国家门窗节能标准。一是提高节能设计水平,选用经济合理、切实可行的节能门窗方案和材料,规范编制节能设计文件与计算书;二是严格进行施工图审查,特别是节能设计变更的审查,杜绝违规的设计行为和降低节能标准的变更;三是加强建筑施工过程监管,施工、监理单位要制定内容完整、方法可行、措施可靠、针对性强的节能门窗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监理方案,严格执行节能门窗施工标准、规范,加强节能门窗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送样,规范先检测后安装的行为;四是严格做到专项监督、专项验收,强化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措施的落实。

(四)全力贴补门窗幕墙节能产品。目前,国家在多个领域出台了节能鼓励和奖励政策,共分两大类:一类是通过节能技术改造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耗能,对减低的能耗部分按标煤折算给予补贴,如钢铁、化工企业等;另一类是对节能产品按产量给予补贴,如节能灯、新能源产品等。但是,节能门窗幕墙作为建筑节能最主要的产品并未列入国家产品目录,享受不到相应的扶持和补贴。将节能门窗产品列入国家节能补贴产品,降低节能门窗产品生产者的生产成本、使用者的消费成本,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节能门窗标准的严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