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现状
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恶性事件频频出现,生产厂家被假货、窜货所害,信誉受损,市场诚信缺失。种种现象造成商业环境恶劣、商业成本居高不下,尤其食品、药品行业鱼龙混杂事先防范麻烦,事后罪责困难。
除了坊间流传的“化工鸭血”、“激素鸡”等问题,让监管部门和消费者都防不胜防。仅以下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曝光记录2012年部分的摘录,可见当前在药品、保健品、食品等行业的乱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查处“明福牌清赘胶囊”等假冒保健食品 (2012-08-29)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查处“丹健减肥营养晶”等假冒保健食品 (2012-08-0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查处“俏妹牌减肥胶囊”等假冒保健食品 (2012-07-2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查处“维生素BT减肥胶囊”等假冒保健食品 (2012-07-0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查处“夜来香利眠胶囊”等假冒保健食品 (2012-06-29)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强肾养心胶囊”等六种违法药品广告 (2012-05-2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查处“帝泽牌健怡胶囊”等假冒保健食品 (2012-05-1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查处“富来森牌糖舒宁胶囊”等假冒保健食品 (2012-04-1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结石通茶”等四种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 (2012-03-0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7色瘦”等假冒保健食品 (2012-02-07) 。
在具体查处信息中,往往出现“企业已注销”、“企业声称未生产该批次产品”甚至“查无企业注册信息”等内容,更凸显在该领域尤其流通领域缺乏管理办法、难以进行追溯、追责等难题。
一件商品从生产、加工、包装、运输、仓储、销售,到达消费者手中,是一条长长的供应链,整个过程中参与到交易链中的企业和机构虽然繁杂,但都不是消费者最终关心的目标,消费者最终关心的是商品本身。无论是政府管理部门,还是企业和消费者,对商品的信用信息都有迫切的需求。政府管理部门希望摆脱过去那种分段监管体制,实现全程信息和质量安全监管,有效管控市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希望知晓上下游相关的信用信息,确保原材料和市场产品的安全可靠,从而有效降低相关风险;对于广大消费者,则希望社会能提供相应的商品信用平台,综合查询入口,提供有明确价值的征信信息,指导购买行为。
目前缺乏这些数据搜集、整理、分析以及透明度以及公开的渠道,使坊间的传言大于政府的公信,群众的狐疑超过企业的信用,造成了消费市场的不稳定因素,也使消费者的消费观产生了扭曲。
二、建立征信管理体系是増强食品、药品安全的有效措施
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它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一个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目前从世界征信体系上,主要分为两大类:企业征信体系和个人征信体系。企业信用体系是指能证明、解释与查验企业法人资信,由国家建立用于监督、管理与保障企业信用活动规范发展的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与行为规范。具体而言,企业信用体系应由提供企业信用信息的单位、企业征信部门、企业信用信息使用单位和所有纳入企业信用体系的企业组成。个人征信体系从银行、储贷机构、财务公司、零售商等授信机构搜集个人的正面或者负面信用信心,形成个人征信数据。它主要考察了个人身份的合法性、个人债务偿还能力及个人债务偿还意愿三个方面。
建立食品、药品征信体系是信用交易的基础。社会信用体系也称为国家信用体系,它是包含规范道德和经济行为的一种社会机制,前者为无形机制,后者为有形机制。这种机制旨在建立一个适应信用交易发展的市场环境,保证一国的社会从一般市场经济向信用经济方向转变,即从以原始支付手段为主流的市场交易方式向以信用交易为主流的市场交易方式的健康转变。也就是说,这种机制会建立一种新的市场规则,使社会资本得以形成,直接地保证市场经济走向成熟,扩大市场规模。
三、目前国内征信体系的现状
1. 一个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必须包括四个主要的组成部分:
Ø征信数据对信用管理行业的开放;
Ø信用管理相关法律的建立和执法,特别是失信惩罚机制;
Ø政府对信用交易和信用管理行业的监督和管理;
Ø信用管理的正规教育和研究的发展。
Ø社会信用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其建设是围绕信用管理行业的建设和发展这个“核心”进行的。
2. 目前建立征信系统存在的问题是:
Ø法律法规不健全
Ø信用信息收集不规范
3.征信服务行业市场化程度不高,我国现有的信用信息服务机构与政府关系密切, 其独立性、中立性尚未充分体现出来,这些机构之间还不能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 带有一定的垄断性质,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客户群体较小, 未形成规模经济。
四、实施步骤
(一) 组织落实
1、 依托省内科研和技术基础,建立独立于政府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并授权社会企业进行运营,保障征信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
2、 由征信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质检机构、科技企业、市场管理部门、大型生产企业等,建立商品征信体系的数据采集规范,对评估指标以及相应因子权重进行定义。
3、 建立可靠的公共信息云,形成完整的信息系统和解决方案。完整实现公共信息的共享和对企业、政府、个人的服务,提出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计划。
(二) 制度落实
1、 制定商品征信制度,完善相应的法规,尤其是建立不良信用的惩罚机制以及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机制。使商品信息上报和采集成为政府需要、企业自愿、群众欢迎的社会化举措,而不是从上到下都敷衍排斥的扰民行为。
2、 对征信体系从功能导向、政府监管等方面进行督导,明确其与政府市场管理职能之间的差异和界限,帮助征信企业走向社会化服务,自主运营的发展道路。
3、 对贴近民生的食品、药品、婴幼儿用品等,从政策和舆论导向上引导其优先纳入征信体系。
(三)行动落实
1、 选择地方龙头企业、重点市场,优先实施征信体系的覆盖。进行商品信息登记和舆情调研,对已经纳入征信体系的商品提供醒目商品外包装标记,征信数据向公众有限开放(涉及企业商业机密等问题,不完全开放)。
2、 有序推进工商系统在定型包装食品、药品等购物发票上,增加商品信用码,对消费者进行引导。商品信用码可以结合各地建立的溯源系统、结算系统等中的编码,从征信系统中直接检索到商品的消费中的关联企业信息、商品信用指数、相关商品信用分析等。通过消费者主动索票索证为消费者提供更有品质的服务,同时通过商品信用码的查询反馈,解读市场消费和关注的热点商品,及时强化信用数据采集。
3、 经过数据积累、信用分析后,由征信企业定期发布“商品信用指数”,对市售体系内商品给出信用评估值,对体系外商品则“未纳入商品征信体系”本身作为评估信息提供给公众查询。
4、 吸纳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不同级别商品,共同完成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的指数分析。
5、 加强企业和民众的教育与引导,促成对信用产品和评级结果的自觉而广泛的运用,促进监管机构、信贷机构等与评级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为征信体系的健康发展创造广阔空间。
征信企业从政府扶持走向市场化运作,通过数据维护、征信报告、市场分析报告等,逐步建立自身回血机制,形成独立、客观、中立、公正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方式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并依据市场化原则运作的征信系统,担负社会责任的同时创造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