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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3-28 16:44 来源: 本站原创
  

   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案

2010年,全国学前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国十条的出台带来了学前教育的春天。20112012这两年江苏省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更让幼教人感受到学前教育春天的芬芳扑鼻,相信学前教育的发展前景光明灿烂。

20123月份《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出台,省人大通过立法形式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6月份省政府出台《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督导评估指标》,在区域教育现代化创建基础上,提出创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的目标,《指标》对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经费及教师编制等重要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经费上要求近三年财政投入比重逐年增加,本县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比高于5%,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当地小学教育标准的1/2以上;编制上要求公办幼儿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比例达50%,聘用教师工资待遇高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足额缴纳各项社保费用,社保费用由财政给予一定比例补助。今年10月份,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关于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苏财教〔2012205号),要求2013年春季学期起,各市、县(市)应制定公办幼儿园年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00元,苏中、苏南地区及苏北地区有条件的市、县(市)应分别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并建立与办学成本、物价水平、财力情况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一定程度上为学前教育的发展提供了物质保障。

目前,教师队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专任教师总量不足,导致部分幼儿园班额过大,教师负担重;二是公办园长期没有核定编制和补充编制,人员编制得不到解决。近两年,虽然各地都积极采取措施,拿出编制招聘优秀教师及大学毕业生充实幼儿教师队伍。2012年,仅淮安市就新增公办幼儿教师350人,但是,相对于日益增长的发展需求来讲,这个数字是远远不够的,截止到目前,我市现有在编教师仅占20%左右,且基本上是小学教师编制。三是聘用教师待遇低。目前聘用教师工资多在8001500/月,与在编教师待遇反差较大,部分幼儿教师(尤其是年轻教师)选择了离职,影响幼儿教师队伍的稳定。

建议:

1.配齐配足教师。建议各级各地政府积极采取措施,采取培训与引进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积极鼓励在职教师进修,对在职进修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同级财政对进修学费给予补贴。依托高等院校每年定向培养一批公办幼儿教师,费用由市和县区财政共同承担。另一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制定优惠政策,招聘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

2. 科学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办幼儿园的现有规模和发展需要,本着“精简高效、科学定岗、突出重点”的原则,科学核定公办幼儿园岗位总量,保证教师编制数占现有教师的50%以上。合理解决教职工身份,提高其待遇,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3. 切实保障教师待遇。建立保教人员绩效考核制度,经考核合格的公办事业性质的幼儿教师工资水平,按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执行,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民办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其社保经费由幼儿园和个人按比例承担,县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幼儿园一定的补助。

                                                                                                                         徐梅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