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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3-28 16:44 来源: 本站原创
  

我国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及关注眼病的防治,从沙眼防治开始,到初级眼保健、防盲治盲、白内障复明工程、“视觉2020”工作及青少年近视防治等,投入了大量精力与财力。但目前我国盲人与低视力患者仍有1400万人之多,盲率及低视力率仍然居高不下,WHO估计目前我国有3500万人需要低视力保健服务。单就WHO“视觉2020”行动项目来讲,与欧美国家无法相比,甚至与经济发展不如我国的印度相比也有很大差距,尽管多年以来我国眼科工作者也为此艰辛努力,但目前整体的眼科力量、技术水平及人员配置,仍然无法满意完成政府交给的工作,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1.屈光性眼病的诊疗占用了眼科临床医师大量的时间

近年来,近视及其他屈光不正眼病大量增加,我国青少年近视发病率高达50%-60%,大学甚至达到70%-90%,近视患者已占世界33%,而全国戴眼镜的不合格率据抽查居然高达85%。儿童青少年的屈光检查必须依靠医学药物散瞳检查才能得到准确的验光度数,这是最基本的眼科知识,也是准确配镜最基本的条件,在医院本应该由专业眼视光师完成的工作,目前只能由眼科临床医师来完成。验光配镜尤其是儿童青少年验光配镜必须依靠医疗屈光检查手段,否则无法得到准确的验光度数,更谈不上配上合格的眼镜,另外,验光过程也应该是眼病诊断的过程,需要验光师具备扎实的眼科知识,否则误诊误事,造成新的致盲性眼病的不必要的增加,大量的不合格眼镜也严重影响了儿童青少年的眼健康与发育。

眼科医师专业培训模式应注重培养临床技能,尤其显微手术技能培养周期比其他专业要长得多,眼科显微手术其精细程度是其他专业无法比拟的,培养一名合格的眼科手术医生需要大量的手术操作训练及培养时间。目前眼科临床医学教学模式,仅仅只能了解眼科基本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很少,从事眼科临床工作的眼科医师中没几个能熟练掌握眼科最基本的白内障显微手术,绝大部分县市级医院的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需要上级医院的专家来支持。眼科临床需要大量的眼科专用检查设备如眼底荧光造影、OCT、角膜地形图、共焦角膜显微镜、同视机、视野检查、视觉电生理等数十种设备,其检查及诊断技能是其他辅助科室无法完成的,繁重的辅助检查和视光工作,目前也只能由眼科医师来完成,占用了临床医师大量时间,以至于眼科医师没有精力与时间从事临床技能培训与实践,特别是显微手术操作技能培训,这一点在县市级医院更为严重。

2.眼视光师匮乏且不允许从事临床工作

眼科工作实际上至少分为眼科临床和眼视光工作两个部分,眼科医师着重眼科疾病的诊断与治疗,眼视光师从事屈光异常的检查与处置。在国外尤其是欧美国家,验光配镜纳入医学行为的范畴,眼镜按药物一样来管理,没有眼视光师的处方不能随意配带眼镜已是共识。因此,我国培养的眼视光师,经考核应该允许作为眼科临床技师来使用,除能进行熟练医学验光以外,还需要从事眼科特有检查设备的操作及诊断技能。美国3亿多人口,眼科医生有1.8万人,但是眼视光师有3.3万人。中国有13亿人口,眼科医生才3万多名,而合格的眼视光师很少。目前江苏省验光配镜从业人员约3万多名,眼镜店近6000家,真正具有验光资质人员仅1万多名,其中高级验光员约3000人,验光技师不足1700名,高级验光技师仅800人,即使取得合格证书的高级验光人员,其知识结构及水平,尤其是眼科医疗技术水平与医学院校培养的眼视光学专业人员水平相比差距很大。截止20126月,江苏省医学院校中招收眼视光专业的学生总数约260人。目前,全国已设立本科眼视光专业的院校仅温州医学院、中山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四川大学、南京医科大学等少数医学院校开展眼视光学本科教育,他们培养出的具有本科学历的眼视光专业人才不仅懂得眼科临床基础知识及基本眼科临床技能,更熟悉专业而复杂的视光知识、视光检查技能、眼科辅助功能检查等,他们完全有能力在临床完成眼科临床技师相应的眼视光检查诊断工作,但是按现有规定,这样的眼视光师却不能进入医院临床工作。现在,由于大多医院没有专职眼视光,而眼科医师也无法把全部精力全用于眼视光工作,绝大部分相应患者只能选择到眼镜店在无法进行医学药物散瞳的状况下验光配镜,其配镜合格率可想而知。

3.卫生行政部门对眼科的视光工作认识不清

按目前卫生行政法规,眼视光师从事医院眼视光工作名不正言不顺。尽管青少年近视及其他屈光异常逐年增加,加重了眼科临床医生的负担,竟然到了无法满足需要的地步,很多三甲医院也都从社会上招聘了不熟悉眼病的验光人员从事验光配镜工作,但与既熟悉眼科疾病知识又具备扎实的视光知识及验配镜技术的眼视光师的要求相比,差距甚大。由于目前卫生事业医技人员岗位编制中没有设立眼视光技师的岗位编制,眼视光人员的晋升考核没有纳入卫生行政管理的一部分,真正具备具备眼科知识的眼视光师也就不能合法地在医院眼科从事眼视光临床工作,仅仅只是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考核、定级与管理。迄今为止,由于卫生行政部门没有将眼视光师作为卫生医技人员,这些验光师即使已在医院眼科临床工作,也不能作为医技人员来使用,但实际上又从事着医疗活动,只能处于一种不合法的辛苦的工作状态中,而职称晋升工资待遇等关乎眼视光人员切身利益的基本问题也就无法解决,部分医学院校眼视光专业的学生甚至出现了静坐、上访、集体要求更改专业志愿等现象。

按现有政策法规,我国验光配镜主要依靠眼镜店来完成,独创性的将医学行为由商业行为来解决,与医学科学极不相符,违背了科学的常识。

卫生行政部门应该将眼视光纳入卫生行政管理的范畴,并建立健全相应考核晋升机制,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视光医疗服务。为此,我们建议:

一、在医院眼科设立眼视光技师岗位

应在医院眼科设立眼视光师岗位(医学本科、理学士、技师类),设置视功能检查室,开展眼科特有的其他医技人员无法替代的眼科医学检影验光、综合验光及荧光造影、OCT、眼科电生理等检查工作,从而使眼科医生有更多的时间进行眼科诊疗、临床技能训练及提高。而在社区基层医疗服务中,眼视光技师也可以解决屈光不正、低视力等视光患者的疾病需求。

二、将眼视光专业技术职称纳入卫生职称系列

医学院校培养的眼视光师尤其是本科毕业生,在眼科学知识、专业技能训练以及视光学专业方面具有较全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能够掌握,如荧光造影、OCTB超、综合验光等各项辅助检查,完成眼科基本疾病的检查诊疗工作,向眼科医师提供临床诊断处理眼部疾病和视觉功能异常的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应该将眼视光专业技术职称纳入卫生职称系列,开放职称注册资格。

三、眼视光师资格认证及职称晋升考核由卫生部门统一管理

 眼视光师与眼科医师有明确区分,眼科医师主要解决眼科疾病的诊断与治疗,眼视光医师主要解决屈光性异常的检查诊断、配镜处理以及相关眼科专用检查设备的操作与诊断技能,将眼视光师资格认证纳入卫生部门统一管理,允许其在医院等相关的医疗行业考取医疗行业的从业资格,可参照医院放射、检验、影像等系列及考核标准,根据医疗职称要求考取不同级别眼视光师职称(如:初级眼视光技师,中级眼视光技师,副主任眼视光技师,主任眼视光技师等),让这类技术人才更好地为眼科患者提供眼睛健康和视力保健相关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