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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3-28 16:44 来源: 本站原创

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管

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建议

2012年我省有关部门对保健食品安全进行了一次风险监测检验。共抽取保健食品262个品种331批次,其中按标准检验样品150批,不合格样品29批,合格率为80.7%,不合格率为19.3%。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于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和理化指标。由于抽样点发生变化,不合格率较上年略有上升。此次监测中反映出了一些问题,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1.充分利用保健食品风险监测结果,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积极探索保健食品风险监测工作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的工作模式,针对风险监测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找出日常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如违法添加现象严重、标签说明书标识违规等,采取完善相关规定、增加监管频次等相应监管措施。

2.要加强保健食品原、辅料监督管理。提出需重点监管的保健食品原料名单,实施重点监管,增加日常检查频次,从源头上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和食用安全。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采购原、辅料审查和建档情况、原料采购、检验和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3、针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部分产品质量标准存在的若干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关注方法适用性研究成果,改进和完善有关检验检测方法;开展保健食品质量标准修订和提高工作,尽快解决部分标准中存在的方法落后、专属性差、可控性不强等问题;组织开展《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的改版提升工作,统一保健食品检测方法执行与方法验证的标准操作规程(SOP);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指标、功效成分等方面的评价方法和程序,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保健食品标准评价体系。

4 、建议增加针对安全性的指标设置,扩大重金属元素的检测范围,根据产品类别实际情况(如有些产品中某些金属元素的本底较高,加工过程中如果控制不当,再带入金属元素,就容易超出标准范围)制定相应的检测元素;扩大农药残的基础上,对保健食品标准进行整理汇编;或由中检院统一协调,建立保健食品质量标准数据库并进行动态更新,在系统内部提供标准查询平台,方便检测机构查询,也便于各检测机构使用统一的质量标准,以解决长期以来保健食品企业标准索取困难的问题。

5、某些含中药材的保健食品,在制订产品标准及检测方法时,可借鉴《中国药典》相应品种项下的方法。如含银杏的保健食品在进行质量控制时,一般保健食品标准仅测定槲皮素、山柰素、异鼠李素的含量,而《中国药典》除测定含量外,还规定槲皮素和山柰素峰面积比值应为0.81.5,这样做能判断企业是以银杏叶投料,还是以含上述三种化合物的其他药材或提取物投料,进而达到对产品进行质量控制的目的。

6、建议增加和完善对保健食品安全性有影响的相关指标,如:对含参类药材保健食品的农药残留检测项,除六六六、滴滴涕外,增加五氯硝基苯和三氯杀螨醇的残留量检测;对配方中有阿胶的产品增加特征氨基酸的检测。完善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监测的检验方法,增加监测化合物的种类,将可能非法添加的化合物范围扩大至对应主治症的价廉易得的化学药物;扩大监测类别,除国家局规定的5大类别之外,还可对通便类、促消化类等进行监测。

7、根据需要适量增加对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管相关部门在资金、人力方面的投入力度,采取多元化筹资和分担成本机制,加大该项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力度,促成保健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