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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3-28 16:44 来源: 本站原创


加强对农村流动餐饮服务行业监管



预防和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很久以来,在农村地区出现了集炊餐具、食品采购、烹饪一条龙服务的“流动餐厅”,成为红白喜事、节日庆祝、民间聚会等群体性聚餐的主要承办者,近年来随着物价高启,这种流动餐饮服务更是大行其道。这种流动餐饮服务虽然方便实惠,但存在着很多问题,如普遍无证无照经营、设施简陋、从业人员资质混乱、食品采购不规范等现象,导致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农村流动餐饮服务存在重大的食品安全隐患,直接危害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亟待引起重视。对此我建议:



 一是建立准入制度。对流动餐饮服务实行规范化管理,“流动餐厅”经营者,必须到工商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持照经营;流动餐饮服务的固定人员须领取健康合格证明,招聘的临时人员必须体检合格;流动餐厅需配备餐饮基本设备,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储存、加工以及餐具用后消毒。



二是建立备案制度。“流动餐厅”经营者对临时聘用人员与承接聚餐活动的时间、地点、人数等情况,应及时填写申报备案表,送达相关监督部门备案。



三是建立诚信档案。建立流动餐饮服务诚信档案,通过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健全经营者的诚信信息,并定期公布,引导经营者诚信自律,提高流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是完善监控机制。针对流动餐厅流动性强、隐蔽性高、监管难等特点,建立和完善以县级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负总责、乡镇(街道)设专管人员具体负责、村(社区)设联络员的监管体制。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应加强对乡镇(街道)专管员和村(社区)监督联络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监管知识的培训。



五是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在加强对流动餐饮监管的同时,要针对流动餐饮的特点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理预案,严格落实应急报告、应急处理、信息发布、事后调查等制度。



六是做好宣传告知工作。市县一下各级政府要重视对乡镇村民的宣传教育,通过传单、标语、广播电视、集中讲座等形式,传播正确的饮食卫生知识,培养健康的生活消费习惯,了解“消费者权益法”以维护自身权益,掌握初步的急救方式、技能,提高他们自救自保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