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秸秆发电行业面临的困境及建议
徐祖坚
(2013年1月18日)
江苏是产粮大省,全省年秸秆产量在4000万吨左右,可收集利用的约3200万吨,资源量在全国排名第四。目前江苏秸秆资源主要的利用方式有:秸秆还田、秸秆发电、农民家用烧柴、造纸、食用菌基料等,每年消耗量在1000多万吨,不到可利用量的二分之一,绝大部分可利用秸秆资源都没有得到有效利用,被在田间地头焚烧或腐烂,既污染环境又浪费资源。
据统计,2012年我省已投产的秸秆发电项目共13个,发电总装机容量352MW,年累计上网电量16亿kwh,消耗各类农作物秸秆和农林废弃物350多万吨,节约标煤127万吨,减少CO2排放150万吨,促进农民增收近10亿元。秸秆发电对促进我省农村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当前秸秆发电行业面临的困境
1、全行业亏损,多家面临生存问题
2012年全省13家投运秸秆电厂,基本都处于亏损状态,亏损额在数百万元到两千多万元不等,具体情况详见下表(2012年新投产的两家未统计):
企业名称 | 中节能宿迁 | 凯迪宿迁 | 协鑫宝应 | 协鑫连云港 | 国能射阳 | 东海龙源 |
累计利润(万元) | -1100 | - | -2128 | -2100 | -996 | -2886 |
企业名称 | 国信淮安 | 国信如东 | 国信盐城 | 国信泗阳 | 中电洪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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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利润(万元) | -2299 | -1799 | -1648 | -1248 | -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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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产生亏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秸秆燃料本身收集难度大、季节性强,实际收集量无法满足秸秆电厂需求。江苏农作物收割已经实现了机械化,但现有农业机械都没有收集秸秆的功能,基本上都是把秸秆收割后打散在田间,必须人工二次收集或利用专门机械二次收集,收集难度大成本高;另外农忙季节劳动力本身就紧张,农民也无专门堆场存放秸秆,一旦遭遇连续阴雨天气,秸秆更会大量腐烂,为不影响下季种植,农民最普遍的处理方式就是焚烧或推到地头河沟,严重影响空气和水源质量。
二是投运秸秆电厂数量还在不断增加,而且主要集中在苏北地区,导致实际可收购秸秆量不足以保证秸秆电厂正常发电能力所需。我省2011年底已经运行11家电厂,2012年泰州联美、丹阳华晟、等又相继投产,使全省投产秸秆电厂达13家,秸秆资源竞争愈发激烈。
三是秸秆燃料价格不断升高,增大了秸秆电厂的燃料成本。秸秆本身是低价值物品,其价格主要取决于收集的人工成本、运输成本以及供求关系。而人工成本和运输成本近几年不断上升,随着投运秸秆电厂的增多,秸秆总量也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状态,因此三方面因素都导致秸秆价格不断走高。
四是欧债危机的影响导致碳减排交易市场(CDM交易)不景气,CDM市场价格一路走低,使得已经获得联合国EB组织核证的几家秸秆电厂营业外收入2012年比2011年减少近千万元。
2、现金流匮乏,财务费用不断加大,已经威胁到电厂的持续经营能力
一方面,企业连年亏损使企业贷款余额不但无法减少,反而越滚越多,导致企业财务费用不断加大;另一方面,从2011年12月份起,可再生能源电费结算方式发生了变化,原来与火电标杆电价一起结算的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部分(0.305元/千瓦时)改变支付办法,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季申报结算,2012年的这部分电费一直拖到年底,平均每家秸秆电厂被拖欠金额在4000万元左右,这无疑使本来现金流匮乏的各秸秆电厂雪上加霜,也进一步加剧了亏损。目前有大集团支撑的秸秆电厂还能依靠集团信贷资金勉力维持,无集团支撑的民营秸秆电厂已在考虑停产或破产倒闭。
3、有些优惠政策执行上手续繁杂,没有为企业减负的实际情况考虑。
按有关政策规定,只有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才能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资质认定两年一次,周期太短、且认定审核工作时间长,重新认定期间秸秆电厂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工作暂停,认证期间每个厂平均少流进现金60万元/月左右。另外秸秆电厂本身是环保企业,政府在企业排污费、用水费等地方规费方面没有充分考虑为企业减轻负担。
二、改进秸秆发电行业经营困境的建议
我省苏北地区拥有的秸秆资源相对较多,秸秆发电在省内长江以北区域得到迅猛发展,由于秸秆发电上网电价由国家发改委统一确定,企业的营业收入直接受制于电价;要想改变企业的经营困境,唯有降低生产成本,而秸秆燃料收购费用占生产成本的60-70%,因此只有想方设法提高秸秆燃料的供应量、降低收购成本,才能使秸秆发电企业走出经营困境。
作为一个新兴产业,作为一个能有效解决农村环境污染及增加能源供应的产业,一方面需要企业通过不断地实践、改进、完善和提高秸秆收购体系,来使行业慢慢走出困境,另一方面更关键的是依靠政府对这个新兴产业的大力扶持。特建议如下:
1、调整秸秆发电行业的定位,把其定位为处理农村垃圾的社会公共事业
目前,我国对秸秆发电的规划与布局更多的是基于秸秆作为可再生能源的这一“能源”属性,而忽略了其处理农林废弃物、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公共服务”属性。因此,在前几年国家大力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背景下,秸秆发电项目纷纷上马、多多益善,项目上马后才由企业摸索秸秆收购模式,项目布点不合理、燃料市场混乱无序等问题随之出现,造成了如今秸秆电厂全面亏损的困境。
垃圾发电处理的是城市垃圾,而秸秆电厂燃料中的稻麦秸秆、蘑菇泥、树皮、树根等农林废弃物就是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用于发电后解决了农村乱抛乱扔农林废弃物的问题,清洁了农村河水,减少了秸秆焚烧现象,净化了农村空气,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惠及三农,为农村的环保工作做出很大的贡献。因此,应将秸秆发电产业定位为农村垃圾处理的社会公共事业,以处理农林废弃物,避免环境污染为主要目的,发电只是辅助功用。因此建议参照垃圾发电的运营模式,由政府统一进行农作物秸秆的收集,对秸秆电厂秸秆处理量按吨数进行政府补贴。
2、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完善的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运体系
秸秆的收储运不仅仅是秸秆电厂运营中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更是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和弃置所带来的大气水体污染和交通隐患,改善农村环境的必由之路。对这样一种公共服务行为,仅通过市场机制是无法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的。目前地方政府实行的秸秆焚烧督查处罚、收购补贴等政策也难以保证收购量。因此,为规范秸秆收储运过程,提高收集效率,建议我省试点建立起由县级政府牵头,乡镇、村、村民小组为责任主体,秸秆电厂参与的秸秆收储运体系。
首先政府主导从农业机械改造入手,采用机械收集方式,在稻麦草收割的同时田间打包,避免二次拾草;其次政府统一规划设立稻麦草存贮点,收贮点的收集半径以2-5公里为宜,政府或合作社组织农民将打包好的田间草运至存贮点堆放保管;第三由政府投资或政府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共同投资设立秸秆收购站,按照统一的质量标准和价格将存贮点的打包草进行简单的破碎、打大捆等预加工后出售到秸秆电厂等秸秆利用企业。县政府根据秸秆收购成本和秸秆发电企业发电成本对秸秆收购站进行补贴,核定统一的秸秆售价。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解决秸秆电厂的实际困难
一是建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能及时到位。按照目前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新能源电价省电网公司只按火电厂标杆电价0.455元/kwh支付电费给电厂,其余部分由财政结算。2012年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拔付时间整整延迟了一年,严重影响秸秆电厂的资金周转,建议今后国家能按月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二是建议改变秸秆电厂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资质认定办法,一次认定后参照工商营业执照的方式按年年检,不要两年一次重复认定,影响秸秆电厂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工作。
三是对秸秆收购站秸秆切碎、打包用电电价执行农业用电政策。秸秆收购站等秸秆处理环节现执行的是工业用电价格0.882元/千瓦时,从事秸秆收集和加工的人员都是农民,处理的都是农林废弃物,建议执行农业电价0.509元/千瓦时,以降低秸秆收购成本。
四是省里出台统一政策减免秸秆电厂地方规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