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金缺口较大。2011年我省计划任务45.3万套(户),需资金约600亿元,资金缺口在60%以上。2012年保障房建设资金与2011年持平。如考虑建材、人工等建设成本上升因素,保障房建设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府财政投入不能满足需求。截止到2011年11月,我省市县财政投入资金150多亿元,与600多亿元的资金需求相比,财政投入总额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三是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积极性不高,大多处于观望阶段。
二、对加强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政策配套体系。完善保障房建设法律法规,确保公共住房建设、管理运营及居民享受住房保障,做到保障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实施方式、水平、标准等有法可依。在融资、土地、准入、退出、政策优惠、税收优惠等方面进行明确和规范,特别是对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作出清晰、可操作的规定,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
(二)成立独立管理机构。建议成立强有力的独立机构,对保障性住房融资、建设、管理以及购买房源、准入人群审核、后期运营管理、市场监督等进行具体运作。利用政府信用保障提高运营机构的融资能力,增强融资模式的灵活性,降低融资的交易成本,有效地盘活已有购建资金,节约运营管理的成本。
(三)构建政府财政投入常态机制。公租房和廉租房是我省保障房的主体,财政拨款应是保障性住房的常态固定资金来源,应确保年度财政预算中保障性住房项目支出的比例,合理安排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支出结构,根据建设规模、成本、资金需求方式、投入回收特点等安排固化的长期投入机制。财政投入机制应逐渐从直接投入转换成间接投入,通过补贴、税收优惠、信用支持、信用增级等方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
(四)疏通多元化保障房融资渠道。通过制度安排真正把保障房政策落实到位,采用税费减免、补贴、简化手续、与优势地块商品房项目捆绑开发等优惠配套政策,拓宽建设资金筹集渠道,激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撬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除银行信贷以外,在相关优惠配套政策明确前提下,鼓励保险资金、社保资金、企业年金投入公租房和廉租房建设。为激励其他资金如投资机构、企业、民间资本等投入到保障房建设,可联合出资,建立保障房基金,由专业管理公司管理,托管于银行,形成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良性循环,通过设计政府专项债券、房地产投资基金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融资工具,汇集更多社会和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