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终关怀一种专注于患者在将要逝世前的时间内,提高生命质量,让他们在有限的时光里,安详地、舒适地、有尊严而无憾地走过人生旅程的最后一站。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每年大约需要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病人超过750万,临终关怀的需求日益增长。可见临终关怀不仅是体现人文关怀的要求,更是有着相当的需求群体。开展临终关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就目前开展临终关怀的现实而言,可以看到目前这项工作的开展还存在不少困难。
政策扶持尚未形成。临终关怀未能被列入国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同时对比养老院,按我们国家规定,养老院归属民政部门管理,无论民营还是公立,每年均可享受每张床位一定数额的补贴,临终关怀属医疗性质,归属卫生部门管理,但现在,卫生部门尚未出台关于临终关怀的补贴政策。
责任风险一定存在。业内人士坦言“意外是这行最担心发生的,即使在从入院开始,病人家属要签订详细的协议和免责条约,医疗机构内部各种规定框架非常缜密,护士、护工的职责明确,病历管理非常严格,同样存在家属问责、‘找麻烦’的情况”。
社会理解程度不够。一是缺乏对死亡的了解。二是缺乏对临终关怀的了解。由于传统观念和伦理思想支配,现实情况往往是,对于住院临终,即使已处于心跳停止、脑死亡的病人,医务人员不能“见死不救”。
队伍建设有待较强。临终关怀工作需要医疗、护理以及心理等多层服务。对于病痛的有效缓解,需要较高要求的技术支持;对于减轻病人及家属心灵哀伤的疏导需要专业的心理辅导;对于护理不在是单纯的生活护理或医疗护理,需要完成各种治疗和护理任务、帮助病人做力所能及的活动预防褥疮等并发症的发生、做好病人饮食护理等等。临终关怀体系的建设需要建立一支专业的队伍。
临终关怀能够使临终病人无痛苦、舒适、安详和有尊严地走完人生的最后旅程,使临终病人家属的身心健康得到保护和增强,作为一种社会的需求和人类文明发展的标志,临终关怀成为社会日益关注的焦点。为推进我省临终关怀事业发展,切实减轻临终病人及其家庭的痛苦,建议:
1、政府引导,体现关怀的公益性质。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临终关怀服务保障与社会医疗、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措施,对整个涉及临终关怀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政府通过制定规划,将其纳入卫生发展规划,并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实施,按照从小到大,边探索边拓展的方式,逐步推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实现三级网络的构建;政府明确一所具有公立性质、医疗技术得到社会认可的医院作为试点,利用其闲置资源,针对癌症病人设立关怀病区,并挑选有责任心、爱心的人员承办运营,试点临终关怀工作;相关部门在卫生部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现有框架下,结合临终关怀的特点,制定收治、护理、转院等各项标准及工作规范,例如临终关怀病患的审核确定、入院前的说明及协议签订、医疗服务的管理等等,指导相关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规范开展工作,提升公信力,解决临终关怀无章可循的现实问题。
2、多层操作,解决工作的保障问题。建立与大型综合医院的合作关系,实现技术保障,对于从这些医院转入的病人实行联合管护,即原来的医生依然对相关病患提供诊疗服务,根据临终关怀的要求开设治疗方案、用药处方,试点医院的医护人员提供日常护理;以政府购岗的方式,解决部分护理人员的来源问题,可以尝试把临终关怀学的专业人才培养与全科医学和社会工作等专业进行高位嫁接,开展各层次的专业服务技能培训,进行护理员的培训,提升护理人员的专业素养;设立志愿者服务站,鼓励公众积极充当志愿者,提高志愿者数量、保证志愿者队伍的稳定性,使公众参与到临终关怀中来。
3、多措并举,形成经费的有效支持。将临终关怀工作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完善用药保障减轻家庭负担,临终关怀服务增至医疗保健给付系统中,对于原由病患自己负担“营养液”等的额外费用,合理部分给予报销;政府扶持,通过提取福彩公益金、争取慈善资金、鼓励社会资助等方式,筹集设立专项资金,对于公立医院的临终关怀病床给予合理的开办经费以及收治病人的资金补贴,保障其正常运营;合理收费,对于护理等收费项目,请相关部门充分考量临终关怀病床的特殊性,其收费标准应与一般性病床有所区别,保证相关医疗机构在此项工作中的合理收益。
4、强化宣传,提升关怀的社会认知。倡导公众的“优逝”观,建议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对社会大众开展死亡的普适性及其优逝观教育,促进社会公众树立科学的死亡价值观,承认死亡是生命的过程,当医学治疗不能拯救生命的时候,怎样减轻临终者的痛苦和恐惧才是最重要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