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消费目前以煤为主,烟气、粉尘、二氧化碳排放给环境造成了很大的污染。江苏省内燃煤发电量全国第一,使得我们的生存环境迅速恶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已经刻不容缓。目前看,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是最清洁环保、受资源约束最少、最具发展潜力的发电方式。虽然目前光伏发电成本相对煤炭发电成本略高,但是,光伏发电具有广阔的前景,是最可能成为未来主流能源的发电方式。
江苏省是光伏制造大省,是产业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完整、技术优势最强的省份,产量达到全球的三分之一,全国的一半,并且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但是,江苏却是光伏应用的小省,光伏产品大多出口或销往外省,省内光伏发电仍然处于小范围使用阶段,大量光伏产品无法在省内消化,与光伏制造大省的地位极不匹配。
我们为什么不能选择牺牲眼前暂时的利益,适当投入更高一点的成本来为子孙后代也为我们自己换取一个更好的环境呢?我们建议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率先大范围推广光伏发电应用,大力调整能源结构,加快促进江苏省从光伏制造大省向光伏应用大省转变,为尽快还蓝天白云于江苏大地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现状
(一)光伏发电应用存在广阔的前景
光伏发电技术目前是最有可能大规模替代传统能源的发电方式。光伏发电技术已经逐步成熟,在部分欧洲国家已经作为国家战略发展多年,已经率先实现平价上网。如:德国、西班牙等,德国2012年光伏发电占总发电量中比例已高达20%。
(二)国家政策明确支持光伏应用
新一届中央政府将优先支持光伏行业发展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要求各级政府、国家电网、金融机构优先支持这一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政策明确要求积极开拓光伏应用市场。我国将成为全球光伏应用主要市场之一。
(三)江苏省是我国光伏制造大省
我省光伏产业在全国甚至全球都有明显优势,不仅吸纳了大量劳动力,贡献了大量税收,也消耗了大量能源。据省发改委能源局数据,在行业高峰的2010年,全省江苏省光伏及相关配套企业数量高达3000家左右,行业总产值高达3000亿元,带动就业约15万人。近年来,受到欧美“双反”制裁、无序竞争等多重因素影响,行业跌入低谷,截止2013年6月末,光伏企业数量锐减至600家左右,产值下降为2000亿元左右,就业人数减少至10万人左右。
(四)江苏省内光伏应用尚未积极开展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推动光伏应用的发展。西部各省由于光照条件较好,地面光伏电站已大规模开展。东部省份由于日照条件,土地面积有限,主要发展分布式发电。目前邻近省份已经纷纷出台政策大力推动光伏应用。如:浙江省在国家规定的0.42元/瓦(分布式电价)的基础上,增加补贴0.1元/瓦;江西省对“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补贴总投资的3-4元/瓦;安徽省对建设光伏屋顶、停车场,一次性给予2元/瓦补贴,另外给予每度电0.25元的补贴。
而我省也一直没有出台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规划文件和优惠政策,与其他各省积极支持分布式发电的政策比较,支持力度有待加强。
三、大规模应用光伏发电存在困难分析
据调查分析,影响光伏大规模应用主要困难在三个方面:
(一)电网消化困难
目前影响光伏发电大规模应用最关键的问题是电网如何消化,电网建设如何配套的问题。从技术角度看,光伏发电有自身缺点。光伏发电由于依靠太阳能,一天中发电量波动较大,对电网调度是严峻考验。同时,储能技术落后,没有用完的电无法储存,对电网建设配套有很高要求。从管理角度看,电网公司服务管理滞后也造成并网困难的局面。由于分布式发电自发自用后,用户使用电网的电力呈不规则状态,电网公司的销售收入相应减少,同时电网还需为用户并网工程投入,所以影响到电网公司的积极性。
(二)审批手续繁琐
一个光伏发电项目从立项到发电,需要发改委、电力、国土等各级审批,各种批文手续大致需要几十个;个人家庭发电则涉及规划、城管、供电等部门。分布式发电规模小,投资主体分散,批文并网等相关手续也相当复杂。虽然目前国家政策规定豁免分布式发电项目的业务许可,但从项目规划、环评、安评、消防、能评、建筑物载荷计算、电力工程、施工资质管理、电网接入、电费计量等等各方面仍然有较多程序。分布式发电建设主体通常是企事业单位、个人甚至家庭,复杂的审批流程和电网公司配套服务不够,极大影响了分布式发电建设主体的投资热情。
(三)电价补贴不到位
光伏发电目前看,成本还是超过燃煤发电的成本,国家要给予相应的补贴。如东部地区光伏标杆电价为1元,而当地燃煤标杆电价0.4元,需要补贴0.6元。国家政策虽然明确了补贴资金来源为可再生能源附加基金,但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下拨后,要先拨付给国家电网公司或省级财政部门,再由电网企业结算电费后与电费一同转付给发电主体。这样,通过层层流转,实际资金到位要等待较长时间。
四、加快推行光伏发电的建议
(一)政府应该高度重视光伏产业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光伏产业是利国利民、潜力巨大的朝阳行业,大力发展光伏产业已经成为国家战略,江苏省又是全国启动最早、规模最大的光伏产业领头羊,已经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在目前光伏产品出口受限,国内市场尚处于培育期,我省如能率先以政府扶持启动光伏应用市场,扩大推行光伏发电,不仅能够帮助省内光伏制造企业走出困境,改善企业经营状况,而且能够在江苏全省有效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带动产业升级优化。同时,还有利于节能减排,有效控制、压降火力发电产生的二氧化硫和粉尘等污染物排放,减轻雾霾天气的影响;光伏发电的安装维护还可以提供大量劳动力就业岗位。由此可见,大力推进光伏产品的运用,也是一举几得的工程,应当提到全省战略高度予以重视和积极扶持。
(二)政府应设立专门机构牵头组织推动光伏发电
光伏发电的推广是件新生事物,涉及到政府、企事业诸多部门,为了能将这项利国利民的实事办好,建议能由省发改委能源局(能层次更高一点则更好)具体牵头承办,财政、电力、建设、环保等部门参加,组成新能源推广应用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办公厅或省发改委分管领导出任负责人,并将推广落实方案列入每年省政府须落实的“实事”之中,确保光伏发电推广使用工作不仅力度大,而且遇到问题能够及时协调解决。
(三)尽快出台地方性的扶持政策
1.在产业政策上,建议编制“江苏省加快发展光伏应用的有关规划”,明确光伏发电发展目标规模,大力发展分布式发电,建议明确目标为到2015年全省并网光伏安装量达到6GW(国家规划目标35GW的15%左右),其中分布式发电并网达到5GW。提高光伏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鼓励行业整合,优胜劣汰,扶持行业内优质企业增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我省光伏制造水平。要明确补贴实施细则,包括资金的来源,到位时间,补贴执行期限等,加强可操作性。
2.在补贴政策上,进一步增加安装补贴资金投入。建议省级财政安排光伏分布式发电专项补贴资金,给予总投资2元/w的补贴(相当于总投资的20%),项目并网验收后,按照实际安装规模及时发放,民用电、工业用发电项目可分别不同的补贴标准。初步测算,这样补贴规模就能撬动250万千瓦(2.5GW)光伏分布式发电的应用市场,如果按单个分布式发电规模50KW计算,可以建设上万个分布光伏发电项目。这对于投资者可以加快投资收回;对光伏制造企业可以增加产品用量,提高销售能力;对于社会和政府,还可以减少污染排放,改善环境,增加就业和税收来源。
3.在并网服务方面,建议供电、物价、城管、规划、安全等各部门加强沟通协作,简化手续,对申报审批需提供材料目录公示,明确完成并网时间,并考核工作效率。电网公司保证项目建成后及时并网发电,大幅降低接入电网费用,提供接入便利。
4.鼓励因地制宜利用空间发展分布式发电应用
江苏省与西部地区省份比没有土地资源、光照条件的优势,但人口密集、企业集中,为我们提供了住宅、厂房、大型建筑物屋顶等广阔的利用空间,可以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
可以针对不同的用户,制定不同的鼓励政策
(1)可要求政府、事业单位带头利用屋顶空间。支持在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率先推广小型分布式系统。鼓励在城市路灯照明、城市景观、通讯基站、交通信号等领域广泛使用分布式光伏电源;
(2)对工矿业企业,鼓励利用厂房屋顶建设“自发自用”为主的光伏发电项目;
(3)对于未来新建房地产项目,可出台地方性法规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在新建楼宇上建设屋顶光伏电站为小区公共用电提供保障,争取将此纳入房地产项目规划要点。光伏发电用于小区公共照明同时亦可减轻物业管理费用压力。
(4)对于已建成小区可以鼓励居民小区用维修基金投入,物业公司维护,维修基金可以获取比银行利息更高的收入。
(5)对于农村,可结合新农村建设,鼓励农民发展庭院、屋顶光伏,增加农民收入。
5.推进用电大户绿色电力直购电政策
可对于光伏发电建立绿色标签,鼓励用电大户多购买光伏所发的绿色电力,可以出台政策,如:用电大户购买绿色光伏电力则给予较同时段网购价格低一些的优惠价(优惠5%),在不影响电网安全的情况下,由用电大户与光伏发电企业直接签订购销合同,并减免有关的销售增值税等税收。通过这项政策,用电大户的电力需求得到满足,电费支出降低,光伏发电得到消纳,一举多得,各方共赢。
6.创新完善金融服务当好助推器
我省金融机构对于光伏发电推广运用,要给予积极扶持和倾斜,一方面要优先支持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发展潜力大的光伏制造企业;另一方面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可以通过项目融资、金融租赁、合同能源管理融资等多样化服务,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光伏发电;对于中小企业和家庭自建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以参照按揭贷款模式,与制造商或开发商合作,提供1+N融资、按揭融资、账户质押融资、未来应收款保理融资等创新型融资模式。对于长期项目融资,政府要保证补贴政策稳定和连续性,可提供一定贷款贴息,减少企业负担,提高银行积极性。
我们深信只要各级领导重视,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一定会迎来江苏光伏发电的美好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