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我省食品添加剂全程安全保障机制,提出如下建议:
一、抽查企业采购管理
规范企业采购流程,必须包括使用者申请、质量控制审核、采购部购入;指导企业严格流程管理,规范采购行为。采购申请单必须明确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成分、质量要求、供货时间、国家标准号等内容,有特殊要求的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指导企业建立《食品添加剂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数量、成分、批号、规格、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食品中要有食品添加剂的正确标识;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认识读。使用进口食品添加剂的,需具有检验检疫机关的《卫生证书》副本原件或正本复印件。
二、严格加工贮藏过程
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监督。要求企业销售时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标签、说明书应当标明下列事项:食品添加剂产品名称、规格和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或安全使用期限,贮存条件,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告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法律法规或者相关标准规定必须标注的其他事项。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不真实、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规范企业食品添加剂在贮藏过程中做到主辅料分开存放,与食品、原材料、辅料等不能放在一起,以免混淆误用,并且要有固定区域、醒目的标识。仓库环境需要满足添加剂包装上说明的贮存条件,比如冷藏贮存、避光保存、阴凉干燥处保存等。保存必须有专人管理,有使用记录,有专门的计量器具。开封的添加剂要密封保护;脱离原始包装的添加剂有标识标签(包括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使用范围、使用量)。超出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应废弃不用。
三、完善检验检测方法
引进先进的检测方法,国内外常用的监测仪器与技术有:高效液相色谱、气相色谱法、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薄层层析、毛细管电泳技术、离子色谱法、生物传感器等。
参考发达国家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查询体系,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在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跟踪,将食品添加剂的安全问题落实到每个环节。针对不同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特点,明确生产者安全生产、经营者安全销售、使用者安全使用的具体内容,把食品安全真正做到实处。建立食品添加剂安全标识与追溯制度,从生产源头开始,对加工、销售、使用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存档,标签标识要可以溯源。
四、完善食品安全机制
从有效监管入手,建立科学有效的预警机制,完善从食品添加剂原料生产到进入食品全过程可检测制度,加快信息的传递与报告,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执法力度,严惩违法人员、企业。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在处理事故时禁止推诿;政府部门快速、准确的对信息进行整合调查,客观及时的发布信息,增强民众的对政府的信心,维护政府的形象和群众生产生活的稳定。贯彻落实现有食品安全保障程序,包括事件调查、食品召回、停产整顿、同业检查和医疗救治。食品事故处理之后,及时进行赔偿和善后总结,促使生产和生活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