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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1-17 18:07 来源: 本站原创


家庭农场是指农民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家庭收入主要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省农业部门去年一项调查,我省符合家庭农场要求的各类农户总数24.2万家,登记注册的有800多户。目前,由于各地经济水平的差异,地方政府对家庭农场的政策支持力度、公共服务体系的差异,土地流转程度、人员素质和经营方式的差异,各地家庭农场在经营水平、收益上有着较大的差异,对家庭农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有着较大的影响。



目前主要问题表现在:



1、土地流转不畅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由于农村土地权能不完整、不清晰,没有形成土地流转市场,造成土地流转存在制度瓶颈。加之农地细碎化、基础设施陈旧落后、农地总体质量不高、土地征收矛盾突出等原因,土地的集中和规模经营难度加大。部分家庭农场土地承包规模较小,年限较短。一些经营种植业的家庭农场只有不到百亩的耕地,年纯收入仅有5万元左右,不利于调动农场主的积极性。



2政策支持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面向家庭农场扶持政策较少。一些农户反映,现有农业补贴政策宣传不够,执行不透明,拿不到土地流转、良种和农业机械等各类补贴。同时,由于金融、保险等支持不足,家庭农场遇到自然灾害发生,就会造成很大损失。



3农机、农技等社会化服务明显不足。家庭农场日常经营主要依靠农场主代表投资购买农机或雇佣农民,但农机投资成本高,使用率不高;农忙季节又很难雇佣到壮劳力,最终影响到农场产量和效益。



4、职业农民队伍尚未建立,发展家庭农场后继乏人。一方面,务农青壮年劳动力紧缺状况不断加剧,农业劳动者平均年龄达58.6岁,近十年来全省农业劳动力年均以约5%的速度减少,大多数为女性。另一方面,农业劳动力素质结构还远远不能满足发展农业现代化的要求。



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和促进耕地流转,使家庭农场形成适度规模



家庭农场经营要有一定的规模,这样既有利于现代农业技术应用,也能保证农场主有较高的经济效益。按当前农产品价格和生产成本核算,家庭农场耕地面积至少在150-200亩。鼓励有耕地但无劳动力的农户将耕地流转出来。在法律上保护其耕地所有权的基础上,通过流转年限与补贴挂钩的方式促进流转。对家庭农场主获得的流转耕地给予补贴,以达到调动其进行规模化生产经营的目的。



二、在财政、金融、保险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为促进家庭农场稳定发展,在财政补贴上要有专门的、明确的措施,银行在贷款利率上要有更大幅度的优惠,保险机构要针对家庭农场需求改进险种、提升保障水平。建议认真梳理现有惠农政策,在财政、金融、保险等方面,研究制定扶持家庭农场的专项政策。加大政策的宣传解释力度,建立公开透明的执行机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加强督促落实,提升政策投放的精准度和科学性。



三、 完善覆盖家庭农场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体





一方面,要加快建设农机、农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家庭



农场一般要求规模在150亩以上,解决日常生产管理所需的人力必须要由机械化代替,这也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加快农机和农技社会化建设是家庭农场发展的保证。另一方面,农业部门对家庭农场在生产经营规划、农业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等方面要入场指导。加强农村基层科技创新与推广能力建设,积极解决农业科技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大涉农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建设省、市、县三级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四、 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长效机制



完善农业培训体系和绿色证书制度,在做好现有农民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对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采取免费农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辅导扶持,不断提高持证农民比重。对农业技术人员、农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专业服务人员等进行普及性职业培训的同时,把家庭农场法人代表的培训等作为培育职业农民的重要载体。出台农村吸引青年人才的政策,如设立现代农业青年创业扶持基金,重点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成为高素质的新生代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