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群体是“夕阳人群”,但养老产业却是“朝阳产业”。我们注意到,人口老龄化将导致老年人口比重上升和数量增多,为老年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基础条件,由此导致了老龄化产业的兴起和发展。根据国务院公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中国老年人的规模将增加到2.2亿,按照联合国传统标准,当一个国家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总人口的10%时,便进入“老龄化社会”;当超过14%时,便进入“老龄社会”。很显然,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并即将迈入“老龄社会”。随着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比重的不断上升,老年人口的消费需求程度将不断提高,社会消费结构将会发生改变,老年人口的需求将成为市场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家政服务业、医疗护理业、保险业、老年理财业、老年休闲娱乐业、老年用品、老年旅游、老年教育、老年心理咨询等领域将受益最大。
目前,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发展养老产业面临的问题有:
一、政策不到位。养老产业政策具有特殊性,目前仍然没有较为详细和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法规。
二、规划建设缺乏经验,盈利模式没有固定。
三、拿来主义行不通。国外的欧美、日本的养老经验无法照搬移植。欧美日本的养老产业具有先进性,但是由于我国老人的习惯与国外老人不同,我国的经济和国情跟国外不一样,所以不能照搬。。
四、商业模式模糊。怎样的商业模式,才能将老年地产持续开发,并确保没有后续问题产生,现在仍然处于真空地带。
五、后期管理是瓶颈。养老服务的管理仍然是一个大问题,缺乏相应人才和经验,对其理论的研究也不充足,以后需要大量的管理人才和创新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够使其成熟化。
面对我国养老产业的万亿市场潜力和千万就业空间,亟待政策激活和市场培育,因此,建议:
一、政策引导是老龄化产业发展的必要保证。
发展老龄产业需要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除了省市两级政府明确支持并颁布有关政策文件外,还要把老龄化产业发展作为社会经济的支柱产业,从人员配备、城市规划、融资担保、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多方面进行政策配套,实现“政府主导,社会支持,企业参与,市场推动”的基本思路,努力创造老龄化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建立健全老龄化产业的法规体系
目前,我省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老龄产业政策还不够规范,应加快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
三、要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政府应大力加强对养老产业的研究和规划,制定养老服务产业标准,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及时发布产业信息;建立老年用品研发机制,鼓励和支持多元化资本投资养老产业;优化公共财政投向,完善养老保障网络,提振群众消费信心。
四、对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政策优惠。建议政府出资对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补助。按照不同类别和考核情况,给予不同额度的开办费用;对经民政部门审批成立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优惠待遇;对自来水、管道燃气、集中供热暖气等按民用价格标准收费等。
五、加快培育专业化服务队伍。借鉴美国、日本等国家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标准,加快培育老年服务中介组织,大力支持老年人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在有条件的高校设立专门的养老护理专业,培养中高级研究和管理人才。将养老服务技能培训纳入城乡就业再就业培训体系,建立专业性的培训基地,强化职业技能资格鉴定。逐步提高从业人员工资水平,落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促进队伍稳定。
六、加大老年产品的研制与开发 。老年产品的研制与开发有助于老年服务的有效供给,有利于满足强大的老年服务需求。依托江苏省产业优势,建立专门的老年产业园区,积极研制满足老年人需求且经济适用的老年用品,开发科教文卫、电视、心里、旅游等老年特色产品以及适合老年人的金融、理财、保险等新品种,探索以房养老、以地养老等新项目,发展高龄老人护理、独身老人临终关怀等服务。
七、启动老年房地产建设工程 。老年房地产产品包括老年公寓、退休者小区、护理服务型住宅、老年康乐设施和老年活动中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结构、生活方式的改变,传统多代同堂已被“2+1”的家庭模式所取代,专业化的老年房地产项目因有配套的医疗设施、老年人食堂和文体中心、统一的电子门禁和监控报警系统,为独居老人提供了安全和舒适的养老环境而需求量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