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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1-17 19:35 来源: 本站原创
当前,电子商务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改变人民生活形态的关键行业。2012年3月,我国公布了《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将电子商务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十三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委、省政府同样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发展,2011年连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流通业现代化的意见》两份文件,电子商务被列为六大服务业新兴产业之首,明确了电子商务的战略地位。

在国家及江苏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大背景下,江苏电子商务整体发展呈现良好势头,但与浙江、北京、广东等拥有电商龙头企业的省份相比,江苏电子商务发展仍显薄弱,与江苏在全国的经济地位还不相称。相比而言,江苏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核心问题在于缺乏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电商龙头企业,没有形成具有整体竞争优势的电子商务生态圈。

按照互联网“赢者通吃”的特性,要打造新的电商龙头企业,依靠简单复制“淘宝”等国内其它电商龙头企业模式不可取,必须依托江苏自身优势,探索一个真正适应当前产业生态的新的电商发展模式。目前,传统电商企业正通过对互联网数据的深度挖掘,尝试商品销售与支付结算外的理财、融资等金融业务。面对竞争,商业银行开始更加重视互联网的金融特性,通过互联网技术和银行核心业务的深度整合,拓展网络支付、网络理财和网络融资业务。互联网金融化和金融互联网化正是未来电子商务发展的方向,金融领域俨然已成电商掘金的下一个战略制高点,作为电商与金融结合的“电商+金融”新模式有望催生巨型电子商务企业。

打造“电商+金融”新电子商务运作模式,江苏具备多重优势,一是金融业发达,经过多年发展,全省各类金融业态健康发展,金融产业链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在银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资产质量全面提高。至2012年末,江苏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9.7万亿元。二是江苏银行业在适应电商化浪潮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2013年11月,江苏农行围绕企业电子商务需求,率先推出总行版“E商管家”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专业化、个性化、一站式的电子商务服务。该平台依托农业银行雄厚的技术力量、丰富的客户资源、专业的金融服务,为入驻企业和交易客户提供商品展示、商品采购、多渠道支付、在线投资、在线融资等全方位服务。三是拥有着一批不可忽视的电子商务行业力量,苏宁易购、中国制造网、红豆商城、宏图三胞、同程网等企业进入商务部2013-2014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截止2012年底,仅江苏南京网络购物平台企业30多个,团购网站10个,交易规模亿元以上的企业超过10家,交易规模千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近30家。四是拥有广泛的消费群体。2012年末,江苏网民数3952万人,手机网民规模2968万人;网上购物使用率达到53.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3个百分点。五是江苏是国内发达的制造业和商贸物流集中区,拥有丰富的商品物流资源,这对发展电子商务具有很好的先天优势。鉴于以上情况,建议如下:

一是建立常态化协调管理机制, 形成整体合力。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是一项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关联程度高的综合系统工程,江苏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多方资源,统筹规划配套政策、支撑体系和公共设施建设的电子商务生态环境,充分调动政府、行业、企业等各方积极性, 形成共同推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合力。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大力推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与服务,支持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和帮助中小企业积极应用电子商务。

二是加大对重点电商企业的扶持,支持“示范企业”创建。围绕“电商+金融”的核心思路,在我省选择有较强竞争力、符合金融电商发展前景的企业和银行进行深度合作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借助多方合力,整合政策支持和社会资源优势,银行的资金、金融专业团队、线下渠道、客户资源和数据优势,电商企业的机制灵活、响应速度快和市场化运作的优势,将社会和政府的需求与银行金融服务深度融合,共同打造集“E商贸”、“E市场”、“E社区”、“E民生”、“E政务”、“E乡村”等于一体的综合龙头电商平台,实现“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完整对接,形成政府、企业、民众、银行各取所需、相互依存、良性互动、共同发展、多方共赢的电商金融生态圈。鼓励其在供应链融资、P2P融资、在线理财等方向的经营模式创新和产品创新,将其培养成为具有自身特点和全国影响力的电商龙头企业并发挥其在全省乃至全国经济生活中的“中枢”地位,促进全省电子商务行业的全面发展。

三是加快支持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发展。利用我省高校、科研实验室或研究机构,着力解决制约电子商务应用的重大技术问题,突破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加密与电子认证、在线支付、信用管理等关键技术。鼓励支持企业结合需求,开展产学研合作,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云计算技术、集成化应用技术、电子合同、电子结算技术与标准、信息交换标准与技术研发。

四是加大税收等方面优惠支持力度。对符合龙头电商企业标准的电子商务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优惠政策。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龙头电商企业发展。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技术创新,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及购进软件费用,享受有关资产核算优惠政策。对入驻龙头电商企业的商户给予适当的费用补助和线上交易税费减免等优惠措施,提升入驻电商平台企业的数量及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