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旅游强省建设,大力完善全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议
江苏作为旅游大省,旅游经济的规模一直处于全国前列。在2011年召开的全省旅游业发展大会上,省委省政府将旅游强省建设作为我省未来一段时间内重要的发展任务,对旅游业发展的质量和内涵提出了更新和更高的要求,而全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正是旅游强省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入贯彻和实施,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将全面加速,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等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体系将日益成为政府各部门工作重心。对于我省旅游业发展而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如何抓住我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难得机遇,顺应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率先构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旅游产业集聚融合、带动提升作用,是推进旅游强省建设、增创旅游发展新优势必须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
近年来,我省围绕培育旅游支柱产业和建设旅游强省目标,积极探索构建内容丰富、功能完备、机制健全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为推动旅游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缺乏足够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旅游集散体系尚不健全。旅游咨询中心网络建设滞后,不能满足游客及时便捷的查询需求;有的旅游景区尚未开通旅游专线,“最后一公里”服务仍是短板;旅游交通标识、景区停车场、旅游厕所等环节配套不到位。
2、特色旅游产品供应不足。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迟缓,旅游产品类型单一、组织化程度低、产业链短,精品项目开发不够。休闲度假的主打产品缺乏震撼力和影响力,在长三角区域未形成亮点、热点和整体效应。
3、旅游投入机制渠道不宽。旅游投资主体过度依赖政府,市场化、社会化的多元参与机制还没有形成,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公共服务购买、特许经营等多种供给渠道不畅,旅游公共服务结构性短缺的问题日益突显。
4、旅游服务能力亟待提高。旅游信息化、标准化、数字化水平不高,不能满足自驾游的个性化需求。商贸、餐饮、宾馆饭店标准化建设有待加强,从业人员素质、旅游志愿者服务、旅游救助体系建设有待提高。
5、旅游工作合力尚未形成。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缺乏科学规划,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缺乏统筹,分工合作、协调运转的有效机制尚未形成;各部门制定的政策衔接配套不够,一些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为此建议,由省政府有关部门牵头,进一步加大对全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全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构建完善:
1、以重点突破推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提升。一是完善多样化、广覆盖公共信息服务体系。积极构建旅游、交通、公安、气象等部门的信息共建、联动机制,依托网络、微博等新媒体旅游信息服务集群。二是完善长效化、高效化安全保障服务体系。健全预警、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和救援机制,探索建立综合旅游保险。三是完善通达性、网络化交通便捷服务体系。推进城市公交网络向周边旅游点延伸,在南京、苏州等主要旅游城市开通观光巴士。加快旅游交通集散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旅游“最后一公里”难题。
2、创新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载体。重点实施“三项工程”:一是示范区(项目)建设工程。在全省创建一批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旅游公共服务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旅游公共服务示范项目,积极探索不同类型地区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模式。二是公共休闲设施示范工程。在全省选择若干具有典型代表性和宣传推广价值的公共休闲设施及公共服务产品,作为向全省宣传推荐的示范区(点)。三是旅游标准化试点工程。在全省分批选择旅游标准化工作基础较好的市、县作为试点,逐步向全省推广。注重培养一批运作规范、管理先进、服务优质、具有高水平企业标准的旅游示范企业,引导旅游企业向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3、以制度完善激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活力。着力完善“三个机制”:一是建立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规范机制。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出台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旅游观光巴士等设施与服务标准,采取政企结合、事业化、委托代理等模式,引导更多的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建立“大旅游公共服务”的工作机制。按照统一规划、分类管理、共同推进的原则,推动形成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旅游行业内部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信息共享,协同推进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建立健全绩效监督评估问责机制。积极构建多层次旅游公共服务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以游客满意度调查及第三方机构评估为主的绩效评价机制,对供给主体进行全过程动态考核,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强化工作责任,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