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尽快推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建议
随着全国各地相继实施老年人免费乘公交、游公园等优惠政策以来,老年人出行和参与各种社会活动更加广泛、更加频繁,同时他们在公共场所遭受意外伤害的事故数量也明显上升。这主要是由于老年人身体和生理上的特殊性,他们在活动中发生跌倒摔伤、碰撞受伤等意外伤害的概率要大大高于其他年龄段的人群。然而,目前国内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的产品非常少见,即使个别保险公司推出了类似的险种,往往也是投保费用高而保障度低,再者保险公司对老年人投保的最高年龄有限制,即对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予承保,而且许多保险公司会依据老年人的年龄和身体健康状况作出拒保或限额承保的规定,这样,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就很难得到有效的保障。
为了给老年人在公共场所发生意外伤害时提供保障,北京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老龄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共同推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旨在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为老年人遭遇意外时提供补充保障。北京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涵盖老年人可享受优惠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各类场所,涉及市域内公交车、出租车、地铁(城铁)等三种公共交通工具,公园、博物馆(院)、公共体育场馆、医疗机构等12种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养老管理服务中心(站)、养老(助残)餐桌以及托老(残)所等6类为老服务单位。今后老年人不管是摔倒,还是被撞倒,只要在理赔范围内,无论是否有第三方责任人,保险公司都将予以赔偿。北京的老年人一人只需花15元,就能购买1份意外伤害险,可获赔5万元,且一人最多可买4份保险,最高可获赔20万元。目前上海、山东、浙江等省市也已经出台类似政策。
据了解,我省也有个别保险公司推出了相关险种。例如,由省老龄办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启动的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 “安康关爱行动”,自去年8月启动至今,共为172.86万名老年人承保,但是承保的人数仅占全省老年人口的12.13%,而且赔偿额也很低(累计向3897人赔付670万元,最高一笔赔付2万元)。就全省面上而言,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出于对盈利和风险关系的考虑,设置意外险时普遍将老年人这一群体拒之门外,这样,老年人由于遭受意外伤害而产生的费用支出,不仅给基本社会保障带来压力,也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如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将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为此建议:江苏省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借鉴北京等地的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符合我省老年人对意外伤害保险需求、政府主导的保费低廉保障全面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让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惠及到每一个社会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