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是整个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教育的第一环节,起着基础性、奠基性作用。发展幼儿教育事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是重点。与中小学教师队伍相比,我省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情况不容乐观,尤其是基层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是基层幼儿教师师资力量短缺。以南京市江宁区为例:按照省市关于幼儿园教师人数配备的相关要求,每班应配备专任教师2名。根据江宁的幼儿园数量和师资队伍情况进行测算,今后三年,每年至少需要新增幼儿教师150名。而目前,省市各大专院校的幼儿教师师资培养规模十分有限。江苏省只有1所幼儿师范学校,南京市主要是依靠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天学院、晓庄学院等几所示范学校培养。这些院校的学生来自各个不同的地区,毕业后能留在南京的已经为数不多,来江宁就业的更是少数,难以满足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近年来,该区主要是采取外地招聘和本地培养两种途径解决师资缺乏的问题。但是外地招聘的师资很不稳定,经常出现中途离职的现象,给幼儿园的管理带来不便。而本地培养的师资因为招生范围问题,无法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不能成为合格师资。这就导致“一方面,受幼儿园数量不断增多和老教师到龄退休等因素影响,幼儿教师队伍的缺口越来越大;另一方面,随着幼儿教师招聘难、留人难等问题日渐凸显,基层幼儿园在用人方面的压力也不断增大”的两难现象。如果这一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将会直接影响到幼儿教育的质量。
其次,是基层幼儿教师队伍素质有待提升。虽然近年来,幼儿教师队伍的素质实现了一定程度提升,但是基层幼儿教师特别是农村幼儿教师的队伍素质仍需提高。一方面,由于福利待遇、自身发展、区域限制等诸多因素,拥有相应学历的幼儿教师不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另一方面,一些基层幼儿园收入的很大一部分用于支付不在编教师的工资、保险和福利,能够用于教师培训的资金十分有限。教师队伍素质不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三,是基层幼儿教师的编制、待遇等问题有待解决。江宁区于2006年在全市率先实施了“幼小剥离”工程,明确了幼儿园的独立事业法人地位,并下达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98名。但是按照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中(苏编办发〔2013〕3号)“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按师生比1:16的比例核定”的要求,江宁的幼儿教师编制仍然存在较大缺口。同时,幼儿教师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不高,尤其是不在编教师与在编教师待遇差距较大,幼儿教师对其职业缺乏认同感,导致好的教师留不住,优秀师范毕业生不愿来。
为此,我们建议:
一是进一步畅通基层幼儿教师的引进渠道。建议教育部门加强幼儿教育培养、培训机构建设,继续办好幼儿师范学校和高等师范院校的幼儿教育专业,紧密结合全省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不断扩大招生规模和免费幼儿师范生试点。及时研究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幼儿教育专科学历教师的培养,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通过培训获得幼儿教师资格,真正把有爱心、懂幼教、高素质的教师充实到基层幼儿教育中来,切实解决基层幼儿教师队伍的缺口问题。
二是进一步提升基层幼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坚持“凡进必考、择优进编”的原则,不断提高公办幼儿园新进编教师的质量。加强对幼儿教师师资队伍的培训,不断完善与幼儿教育改革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制度,将对幼儿教师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纳入规划,落实培训经费、创新培训模式,着力提高基层幼儿教师队伍的职业素养。建立健全相关激励机制,鼓励幼儿教师通过自考、函授等途径提高自身素质。
三是进一步提高基层幼儿教师队伍的保障水平。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快推进幼儿教师编制的核定工作,确保苏编办发〔2013〕3号文件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参照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标准,建立幼儿教师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基层幼儿教师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努力解决其后顾之忧。建立和完善幼儿教师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依法保障基层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支持幼儿教师实现自我价值的途径和方法,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幼儿教师队伍的归属感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