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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1-19 15:45 来源: 本站原创

关于进一步解决省农垦系统国有农场目前

缴纳超比例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困难的建议

一、 基本情况

(一)省农垦系统现有国有农场18个,分布在苏北苏中地区的13个(县、市、区),职工均属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截止201312月底,18个农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47055人,退休(离休)职工56757人。

(二)在省委、省政府关心下,200810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以苏劳社医[20085号、苏财社[2008132号联合出台了《关于农垦、监狱和劳教单位属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自20091月起,省农垦系统国有农场职工全部参加了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使广大农垦职工和退休(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根据上述《意见》,国有农场要向属地医保机构缴纳超比例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超比例退休人员人数计算为当年总退休人数超过当年在职人数三分之一的部分(即超比例退休人员人数=当年总退休人数-当年在职人数/3)。超比例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由农场按所在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为8%)缴纳。农垦18个农场中,有3个农场参加属地医保时不支付超比例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其余15个农场均需支付超比例医保费。

(三)由于省农垦系统国有农场都属于老国有企业,大多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立,职工人数多,退休人员多。国有农场是农业企业,又承担了农场(18个农场场域面积约1248平方公里)社会事业建设和社区管理的责任,社会负担较重。在落实2008年省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办好改善民生十件实事、加快推进省农垦集团等所属单位属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过程中,农垦集团曾与省有关部门沟通协商,鉴于农垦农场的实际情况,为减轻国有农场负担,希望对缴纳超比例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的资金按照73的比例,由省级财政与农垦集团分担,即每年实际缴费资金的70%由省级财政补贴,30%由农垦农场承担。但在《意见》中明确省财政补助资金以2008年超比例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的70%为定额,按年度拨付,以后若无重大政策调整,补助额不再变动,省级财政对农垦农场超比例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每年定额补助2340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农垦国有农场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之比已出现倒挂。随着农垦农场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机械化程度大大提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的综合机械化率已达96%,每年新增职工主要是农业技术、经营管理人员和退伍军人安置,人数约1000人左右。但每年净增退休人员在2000人左右,导致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之比出现倒挂,2009年之比为1.1512013年之比为11.13;据测算,2015年之比将达到11.35。随着现代农业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这种倒挂趋势还会逐步扩大。

(二)国有农场负担加重。农垦15个农场支付超比例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逐年增加,2009年超比例退休人员人数为27525人,省级财政补助2340万元,农场自筹支付1407.3万元,占超比例缴费总额的37.6%2013年超比例退休人员人数为34665人,省级财政定额补贴后,农场自筹支付3714.1万元,占超比例缴费总额的61.4%;据测算,2015年超比例退休人员人数约为39662人,省级财政定额补助后,农场自筹支付约需5592.4万元,占超比例缴费总额的70.5%。部分农场不堪重负,已出现不能按当地医保机构要求及时缴费的情况,长此下去,将难免出现影响职工及退休人员看病就医、进而影响社会稳定的被动局面。

三、建议

鉴于省农垦系统国有农场的实际情况,从加强“三农”政策的支持力度出发,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农场缴付超比例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的补助力度,由现行每年定额补助改为按每年实际超比例缴费总额的70%由省级财政予以补助,并在今后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实现市级、省级统筹的过程中,通过省级转移支付的方式,取消农垦农场缴纳超比例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的规定。主要考虑:

(一)201010月公布、20117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省政府两部门的《意见》下发时间为200810月,是在《社会保险法》之前出台的。之后国家出台《社会保险法》,应属于重大政策调整。符合《社会保险法》上述规定的职工,退休后不应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据了解,地方政府对其地方企业一般没有收取超比例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的硬性规定。

(二)农垦农场职工属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于目前基本医疗保险是县级统筹,且农场退休人员人数较多,属地医疗保险机构承受能力有限,需要由省级财政解决补助问题。

(三)农垦农场作为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多是历史形成的;农场除了生产经营外,还承担场域社会事业建设投入和21.2万人口的社区管理,社会负担较重;农场的主业是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农业,属于国家“三农”政策扶持的重点;为减轻农场负担和保持社会稳定,应尽可能帮助国有农场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