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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1-25 19:42 来源: 本站原创

据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中心估计,我国每年宫颈癌新发病例约13.15万人,约3万名妇女死于宫颈癌;乳腺癌发病率为30-40/10万,每年以3%的速度递增,成为妇女 “头号杀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妇女健康权益,2009年以来,将农村妇女免费妇科常见疾病检查、免费“两癌”筛查纳入了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纳入了省妇女“十二五”发展规划主要目标任务。作为全国实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第一批试点省份,我省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投入,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给予足额配套保障,项目县(市、区)由13个增至43个,累计完成农村妇女“两癌”检查720余万人,其中,2014年达196.9万人,查出宫颈癌387例、乳腺癌496例,癌前病变分别为5670例和460例。随着“两癌”筛查项目的常态化推进,保障农村妇女每两年一次免费筛查已成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但是此项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救助缺乏统筹。目前农村妇女“两癌”救助工作分散在医疗保障和各项社会保障中,远远不能满足患病妇女的特殊需求。尽管自2011年以来,全国妇联、财政部已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但我省尚未相应配套,民政、工会等部门和单位也无专项项目,患病贫困妇女受助面十分有限。同时由于多部门参与,政策目标缺乏有效衔接,农村“两癌”妇女救助出现重复和缺失并存状况。二是救助水平有限。2011年以来全省有9028名农村贫困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但由于全国妇联“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资金有限,我省仅有1137人获得救助,救助金额仅每人1万元。据有关资料显示,妇女“两癌”早期治疗费用约l-2万元,中晚期治疗费用则高达10万元以上。虽然农村妇女“两癌”治疗已基本纳入新农合,报销比例也提至70%以上,但相应治疗药品报销幅度较窄或基本没有进入报销范围,自费部分的数额对农村贫困患病妇女来说负担很重。三是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当前我省对农村贫困“两癌”妇女的救助仍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不足,专项救助基金几乎为空白,商业医疗保险参与“两癌”医治保障的力度不够,农村妇女对专项“两癌”商保项目参与积极性不高,调查中仅有19.3%的被访者表示愿意投保“两癌”商业保险项目,且参保金额预期在20-50元之间。

如何解决罹患“两癌”的贫困妇女治疗难题,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救助体系和工作机制,真正发挥“两癌”筛查项目的惠民实效。为此,我们建议:

1、加快出台“两癌”救助政策。建议省级层面注重统筹规划,制定出台农村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治疗或治疗救助政策。省财政设立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专项资金,对全国“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实施资金配套,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

2、多措并举降低治疗费用。建议提高“两癌”医疗报销和大病救助补偿比例;规范医疗机构,设立“两癌”治疗救助定点医疗单位;在县级以上医院开设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治疗绿色通道,实施“低价治疗”,减少自费用药,实现“免费普查、低价治疗”。

3、多方参与充实救助经费。建议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联合民政、工会等组织成立地方专项救助公益资金,同时争取社会支持,动员企业、慈善组织和社会力量设立“两癌”公益捐赠账户,逐步建成一条稳定的政府主导、社会联动的救助资金链。

4、整合力量拓展救助平台。建议以妇联为主体,成立农村贫困“两癌”妇女社会救助协调中心,及时发布救助信息,公开政府与社会公益力量相互合作的社会救助政策和项目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搭建帮扶平台,开展全面救助,提高农村贫困患病妇女及家庭的生存、生活能力。

5、强化商业保险提升救助水平。商业保险是社会救助之外的重要补充力量,建议政府加大宣传,强化农村妇女的参保意识,同时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定制保险项目,提供多层次选择,促使保险项目带有更多的公益性和救助性。针对农村贫困妇女,可由专项救助基金中专列一部分保险资金,为其购买保险,实现补充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