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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1-26 09:12 来源: 本站原创
 自2012年我省协同创新计划实施以来,按照“需求导向、全面开放、深度融合、择优支持”的原则,分两批共立项建设59个、培育建设12个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它们中有些已成为国家知识创新的新基地,并为我国高校全面推行科研管理体制改革提供鲜活经验。从协同创新管理的运作情况看,主要成效表现在,第一,在协同创新中心内部,将协同中心项目的推进计入参与人员的考核指标中,并在人员编制等方面尝试新的兼职机制,打破了原来各高校之间封闭的人员薪酬体系和考核体系;第二,有些中心还针对国际人才的引进提出配套激励政策,提升中心的研究起点和高校整体产业化水平。然而,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容乐观,主要有:
1.协同创新中的资源配置亟待完善。协同中心是以松散团体为特征的,并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而其中的研究人员部分来自于各自的法定代表人单位,包括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政府部门等。因此怎样理顺中心对其成员的考核与原单位的考核之间的关系急需解决。与此相关的问题是,人员的奖惩待遇应该怎样确定,将来研究、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单位等应该怎样确定。
2.协同创新中的学科融合深度不够。协同中心以“跨学科、创新”为其特色,因此怎样评价中心的工作是否具备这两个条件是问题的关键。目前一些中心的研究项目在总课题上至少看似跨学科的,但分成子课题后便各自为阵,相互独立执行,往往又回到传统的研究模式上,因此学科交叉徒有其表,难以形成大的创新性成果。
3.协同创新中的评价机制有待加强。协同创新的成效表现为培养创新人才、产生科研成果、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等,现在的评价体系仍然沿用传统的模式,手段单一、指标关联度不高,缺乏创新性,对评价的标准也不够明确,对学术领先、解决问题认可度等方面更是缺少公认的评价体系。
协同创新面临的问题实际上是科技的社会学因素的具体反映。为此,需要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改进协同创新中心体制机制创新,在对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及其他多学科交叉研究中心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建设。协同创新中心起始阶段的科技工作应是顶层设计的,不是自下而上形成的。先有主攻领域和方向以及任务,然后提出人员需求,包括人数、专业结构。协同创新中心创立的机制应是需求驱动,有需求,就来选择合适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获得资助的法定代表人单位按照合同要求,确定主攻领域、方向、任务,再聘请主研人员来设计工作方案,根据工作的实际需求,再来聘用称职的人员。达到正常运行阶段之后,科技工作科转入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这个程序应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
2.注重人才汇聚,推动学科融合。有研究指出,大学教授对自己学科的归属感要大于对学校的归属感,因为无论从学术资源上还是从学术地位上看,教授的权威都依仗于自己的同行。对于协同中心而言,这一特点有利也有弊。有利的地方在于,如果协同中心的研究领域对其成员有足够的学术吸引力,中心成员有足够的学术成就感,就容易摆脱原单位的情结,融入新的团队;不利之处在于,中心成员原来所属的学科在新的中心虽然不复存在,但在中心之外可能仍然活跃,因此对其吸引力会更大。
协同创新中心的要有独立的薪酬制度和职位晋升制度。中心聘用的人员,既有专职的,也有兼职的。在薪酬上应一视同仁,即薪酬高低只与工作量和贡献大小有关,与是否在其他地方有收入无关。目前,经常是已有全职工资的兼职人员只能按照“工分点”获得一点补助,而不能获得工资,这难以调动积极性。在收入和生涯发展上做加法而不是做减法,可以极大地激励人的积极性,而做减法就会产生负面效应。既然原来的工作已是全职的,为什么要增加工作负担?必然的结果是原先干什么现在还干什么,拿一块补助则是额外收入,何乐而不为呢。所以记工分获得补助的办法会使人更加注重交账的数量而非质量。合理而且正规的管理方式是不管兼职人员的雇主是谁、工资多少、如何考核,协同创新中心只对自己出的经费负责,做自己的考核和工资发放,成果归属和知识产权也是这样。与兼职人员的雇主当然也可以签订合作协议,但这不应是聘用兼职人员的先决条件。职位晋升制度事关职业生涯发展,对于专职人员尤其重要,如果有一定的晋升阶梯,可以鼓励专职人员更勤奋地工作;将来,当谋求新的职位时,在协同创新中心的业绩能够强化他们的个人履历,这对他们是很有吸引力的。在薪酬制度和职位晋升制度上要特别重视两者的区分,职位主要与研究水平有关,而薪酬应更多地与工作量和贡献大小相关。我们现在的管理制度往往混淆这一区别,不能晋升职称就不能加工资,结果使人们挤破头地去晋升职称,而职称的贬值也逐渐成为常态。这种状况应首先在协同创新中心里去除掉。
3.明确需求导向,健全评价机制。协同创新中心是一个全新的机构,需要建立合理的员工考核评价标准,标准的制定要有利于高水平成果的产出,要有利于分配的公正公平(相同的劳动量产生相同的业绩)。对于这样的复杂系统,建立“透明化、网络化、国际化”的管理平台是有利的。(1)公开透明是基本的管理原则。中心的一切工作要公开、透明,要按时向政府和社会公布课题立项、人事、财务、研究成果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公布课题立项内容和科研成果还可以吸引中心外的学术资源,吸引合适的研究者加入中心,实现人员的有序、合理流动。(2)网络技术的支持可以使中心运转更加高效。为此,建议设立专门的中心网站,通过日常管理和科研工作进展数据的自动存储、积累、更新,形成生成性的以大数据理论为原理的评价结果。网络化不仅使透明化得以高效的实现,而且可以加快学术交流的速度、学术成果转化的速度,可以使评价更科学、公正、及时。同时,网络化本身也是评价中心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3)国际化是中心学术水平的保障。国际化表现在研究问题、人员构成、评价机制等各个方面。此外,中心应该设有英文网站,报道研究进展、发表研究成果。这既可以作为国际交流的窗口,也可以通过国际同行的参与生成用于评价协同中心国际化水平的基本数据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