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2013年新批境外投资项目数605个,比上年增长5.8%;境外投资中方协议投资额61.4亿美元,增长21.8%。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出口产品创造的丰硕成果备受瞩目,同时知识产权纠纷也逐年增多,2013年,美国对包括华为、中兴在内的多家厂商发起“337调查”。负责美国“337调查”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曾仲裁我省四家公司在美国销售的地板侵犯另外三家欧美公司的专利,使得江苏企业在美国、欧洲、日本和东南亚等国出口产品时不得不承担高额的专利许可费;同时,该机构还签发普遍排除令,限制中国所有相关产品出口,使得我省50家企业对美出口相关产品,加上通过外省代理出口,损失总额超过6500万美元。大量产品回归国内,供过于求的国内市场雪上加霜,并很快波及到上下游企业。苏北种植意杨速生林的数万农民,一夜之间失去了利益保障,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2009年,盐城捷康公司投入人民币2000多万,历时近两年才赢得“337调查”的胜诉;2012年,江苏申锡公司在同美国同行企业“恶意诉讼”抗争四年后终于胜诉,但是也耗费了230万美元的诉讼费。企业也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与金钱。
反思十几年来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可看出我们自身存在着盲区和问题。
1.“走出去”伊始,国际贸易中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知识产权的地位不很突出。十多年来,出口产品和对外投资的技术档次逐年提升,而我们对知识产权的补课不力,认识未能及时提升,仍停留在劳动密集型经贸的水平上,侵犯了人家的知识产权还混然不觉,人家指控,我方还莫名其妙,甚至抱怨对方是栽害,产生自身无理的纠纷,最终自吞苦果;
2.中方企业并未对外侵权,但遭遇国外的恶意诉讼,自己不懂,落得张口结舌,束手无策,也不知找谁投诉,向谁咨询,请谁帮忙;
3.对外贸易或对外投资之前缺少足够的、负责的预警,贸然而上,盲人瞎马;
4.打国际官司耗费很大精力、财力,申请国际专利费用高昂,企业负担不起,又求助无门。但有人认为这是企业的经贸问题,不懂得跟国家、民族形象有关,于是久拖不决,无所作为;
5.没有知识产权在国外很容易“踩雷”,吃哑巴亏,在国外“踩雷”后除了被罚外,还遭遇讹诈,但不知如何应对,只好任人宰割。
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必须引导企业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政府应督促并协助行业与企业建立完备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确保“走出去”的步伐更稳更远,为企业的国际化征程保驾护航。因此,我们建议:
1.加强国际专利申请的政策性支持,加大金融部门对知识产权的信贷投入。当前,企业申请国际专利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即为高昂的国际专利申请费。设立申请国际专利的专项基金。同时,对于申请获得国际专利权的研发项目采取财政补贴或者奖励的政策,实施国际专利获得效益基于税收减免优惠政策。除了政府的专项基金之外,政府还应加大金融部门对知识产权研发的信贷投入,以扩充资金来源。银行作为政府金融机构的代表,可以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研发、创造和投入实施合理的信贷政策,例如通过对知识产权经济价值进行评估、抵押等形式来资助企业。
2.引导行业建立专利数据库,搭建知识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全世界最新的发明创造信息90%以上首先都是通过专利文献反映出来的。但是我国建立的专利数据库的价值仍然有待继续开发,数据库的服务方式也有进一步改善,政府相关部门应出面组织协调。政府可以将专利数据库建立作为重大课题项目面向高校、研发机构或者企业进行招标。数据库建成后可交付给省知识产权局等机构进行运营管理,并向江苏省内甚至全国进行推广,作为科技资源向全省企业开放。
3.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引导外贸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应由省商务厅和知识产权局联合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公布国外有关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变动信息及其对我省出口产品设计的有关知识产权新要求,对我省出口贸易可能遭遇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进行风险分析,及时警示国内出口企业;注意组织对重点产业、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和跟踪推送服务;搜集其他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遭受的知识产权纠纷,作为案例供企业参考。其次,针对企业走出去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推行风险评估或进入国专利侵权检索。在对外合作中推广第三方权威的专利侵权检索报告制度,证实已通过侵权检索,与进入国没有知识产权冲突。最后,引导各行业协会对出口企业的知识产权方面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监督,并帮助聘请专业人才对知识产权进行跟踪与管理,确保合理合法,提供可参考的解决方案。
4.资助企业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完善纠纷解决机制。企业要转变观念,改变消极对待知识产权纠纷的态度,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当与外方产生知识产权纠纷的时候,政府应出面组织参与双边或多变磋商,通过同外方进行沟通,研究并探讨解决纠纷的方法。在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要鼓励企业积极应诉,在合法和认真调查纠纷的基础上为企业提供资金、技术、法律等方面的援助,维护本国出口企业利益。
5.构建涉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整合资源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为企业涉外给予知识产权案件提供更专业的援助,建议由省商务厅、知识产权局等相关机构出面,遴选基础条件好、资信度高、辐射范围广、业务能力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种子,在国际化视野和国际知识产权运作能力等方面对其进行培育,使其成为具有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性质的高端服务机构。同时,对涉外服务资源如服务机构、专家以及人才进行整合,由省司法厅、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出面组织资深的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建立专家支撑库,搭建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并以这些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介,加强与相关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以了解和融入的理念,为我省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的外部知识产权环境。另外,省知识产权局可以同这些知识产权援助机构合作,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培训和指导,提供专业咨询和知识信息服务,提升他们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并加强对懂技术、法律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并发挥他们在企业技术开发从初期到完成以及被诉讼的全过程一站式的知识产权管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