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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1-26 17:23 来源: 本站原创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各地农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体现在数字上,那就是近年来农村地区对药品的消费呈逐年增长的态势,农村药店也因此得以不断发展壮大。通过调研发现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农村药店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1、用药安全问题。多数乡村药店由于起步较晚,投资成本较低,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低等,导致乡村药店普遍存在条件简陋,环境差的现象,药店的服务意识和能力普遍不足,甚至在药品的进货和保存等环节出现不规范的现象,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农村群众的用药安全。

2、有被取缔的可能。201361开始实施了新修订版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企业有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包括要求药品企业全面实施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药品购销渠道和仓储温湿度控制,以及把每个单体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作了硬性要求等等。这些规定虽然给了三年过渡期,但是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和人口分散,药品消费才刚刚起步等诸多原因,导致农村药店在新修订版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下,面临发展的巨大难题,按照新标准,现有的绝大多数农村药店都面临被取缔的风险,首先就是绝大多数农村药店不具备配备执业药师的条件,因为现在执业药师严重缺失。其次,有些偏远地区,交通不便,药店硬件条件较差,很难在短期内对计算机管理系统和仓储温湿度控制达到新版的标准。

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在三年过渡期内必须对乡村药店进行分情况、分类别、分阶段进行规范和整治,有重点的进行扶持和发展,确保农村药店的规范、协调发展。建议: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部门应尽快出台对乡村药店的相关扶持政策,建议将各地“新农合”与乡村药店进行对接,既方便群众,又能为乡村药店带来更好的发展机会。

2、各地政府应出台政策,在税收、用地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引导鼓励大型连锁药店品牌到农村地区开设分店,这些新设的药店必须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这个新的标准进行规范化、现代化的管理和运作。对于已有的农村药店,相关部门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基础上,为有条件、有优势的药品企业做大做强创造有利条件,鼓励药店间的重组、兼并和联合。对于那些条件极差,不符合相关法规且无力整改的农村药店则要坚决淘汰。

3、鼓励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到乡村开办药店,同时出台鼓励乡村药店经营者和员工报考执业药师考试。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想方设法帮助农村药品零售企业改善经营模式,提高药品从业人员(经营者)的医学、药学专业技术水平和市场营销技能,逐步实现农村药品市场的规范有序。建议各地食药监监管部门联合卫生主管部门,把对农村药品从业人员(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制度化,使之成为这些部门每年的常态化工作,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各种有效的模式,为农村药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