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2015年提案
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2015年提案
发布日期:2015-01-28 09:24 来源: 本站原创
2013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20149月,国务院推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一轮高考改革启动。江苏省在此前也向社会发布信息,新高考方案将在2017年推出,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从全国范围看,江苏属于率先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有过不少新的理念和举措,同时也饱受质疑和批评。目前总体框架建立在“08高考方案”基础上,而随着党和政府纲领性指导意见的落实,江苏势必在新一轮高考改革中有所动作。怎么改?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从江苏1999年以来的高考改革历程看,主要是围绕科目改革进行,无论高考方案如何变化,不过是考试科目、评分标准、选科等级等方面的变动和调整。同样一份试卷,用分数高低区别北大、清华和三江、金肯,高考录取制度的主体依然是统一考试、统一划线、统一录取。在录取制度大一统的架构里,多次选择、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国家指针(出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几无落脚之地,中学应试教育依然严重。因此,新一轮高考改革必须改掉此前多年推不动、改不成的东西,不能又一次在科目改革的框框里打转,而应该选择以分类考试为突破口,进行高考录取制度的深层改革。

建议:

在现行高职院校自主考试录取的基础上,再行扩大范围,例如扩大到所有高职院校和部分培养职业技能型毕业生的本科院校;已经成功进行试点的院校,可扩大招生比例,逐步将统考统招为主过渡到自主考试录取为主,也可以参照学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实行注册入学。

按照新的规则,本科院校自主招生将在高考后进行,而此前部分大学的自主招生联盟已经瓦解。应扭转自主招生掐尖乱局,由高校提出不同科别或专业的录取标准,允许考生同时申请多个自主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对其进行包括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在内的综合评价,择适合者录取。

研究并推动大学依办学性质和人才培养目标实施招生分类,对完成分类的院校采用包括统一高考、自主考试、专业(技能)考试在内的不同种类和形式的考试,由学生自主选择报考;学校实现多元评价和多渠道录取。

为高考统考重新定性,实现招考分离。统考成绩是招生院校录取学生的重要依据,但不再作为全体考生统一填报志愿、招考管理部门统一划线、统一录取的唯一依据。在高校完成办学性质分类后,其可对不同学科、不同专业提出具体的录取标准和考试成绩要求,再由学生根据自身状况、对照目标学校的条件,自主提交申请,由招生院校进行包括面试考查在内的方式,决定录取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