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2016年提案
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2016年提案
发布日期:2016-01-23 21:59 来源: 本站原创

特殊教育是我省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特教教师因为施教对象的特殊和人数较少,而较少受到关注。事实上,当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发展正面临几个突出问题。应该引起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表现在:

1.特殊学校教师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由于长期与智障儿童为伍,每天经历的负面刺激较多,与外界的交流与沟通较少,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很多教师出现了心理健康层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执拗,难以说服,听不得批评,反应迟钝,在语言、交往、计算、社会能力等多个方面逐年下降,一些新的观念接受困难,在苏南某市调研发现,一些特教学校,心理健康有问题的教师人数超过特教学校教师总数一半以上。

2.特殊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问题缺乏公平、公正。当前, 特教教师的职称评定依然参照普教教师标准,在课程标准,评价尺度等方面,忽略特殊教育的教育特殊性,完全纳入到普教的评价序列范围中,忽视教育对象和教育内容、形式的巨大差异,缺乏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教育尊重和专业尊重,在教育评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方面,存在不足。

3.特殊学校教师缺乏职业成就感。普通学校教学,有精彩互动,有情感交流,带给老师更多愉悦体验,但特教学校的教师常常面临负面情绪,特别是当前智障儿童增多,教育的愉悦感很难达成,成就感更低。此外,虽然特教老师比普通教师多15%的津贴,老师们每个月的收入比普通学校多200-500多元不等,但是这种照顾和长期工作带来的奉献和牺牲相比,依然不对等,造成特教学校教师外流现象。

4.特殊学校教师编制吃紧现象突出。特殊教育学校的编制标准为一个班级四个老师,还是沿用80年代的国家标准,但是那个时期的残疾儿童,主要是聋哑儿童为主,这些年来随着智障儿童占主体,这样的编制标准已经滞后。即便这样在一些地区也难以兑现。以镇江句容特教中心为例,10个班级,按照标准应该配备40名教师,但是,目前在编教师24人,还包括两名聋人老师,缺编16人。在其他特教中心也遇到同样的问题,导致教师培训转岗难以实施,几个老师参加培训,学校运转即陷入困境。

为此建议:

1.加大经费和编制支持力度,改善特教学校编制。国家虽然出台了残障儿童的全免费政策,但是由于编制吃紧,一批基层学校经费大头用于人头费,日常办公经费和学生活动、就餐等费用支出,依然紧张。建议国家一方面增加省级财政资金投入,一方面特事特办,优先补充缺编特教学校的教师编制,在目前无法配齐编制的情况下,应在生均公用经费基础上,增补缺编教师的人头费。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制定适应当前智障儿童增多新趋势的特教教师编制额度,改善80年代总体偏紧的教师编制数。

2.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优化特教师资结构。根据当前特殊儿童情况变化,提前谋划,改进各地特教院校的专业设置,加大特教师资转岗培训力度。加大随班就读管理与指导的力度。设立专门针对特教教师的职称评定标准和实施细则。关注特教教师的职业成就感和心理健康状况,在现有比普通教师高15%岗位津贴基础上,进一步上浮10%。应加大特教教师流动交流幅度,转变终身特教理念,从而解决特教教师圈子过窄,教育教学缺乏成就感和持续动力的问题。

3.统筹规划省、市、县特殊教育资源规划布局,减少重复建设。优化特教类型布局势在必行,必须打破当前重复建设,资源不共享的现状,从而将优势资源放大整合,更适应当前变化,适应特殊儿童发展需要。

4.整合各方资源,推进医教融合工作。应出台相关文件,确定牵头部门,整合医疗、教育、残联、慈善等资源,形成合力,共同促进特教发展。文件应明确在医教结合中每个部门的不同职责,责成相关部门承担义务,例如通过政策解决残联康复设施的资源共享问题。

5.关注和改善特教教师的心理健康问题。就特教教师心理健康问题进行针对性调研,在摸清家底的前提下以直辖市为单位,在市级特教中心建立特教教师的心理辅导站,定期举办心理辅导交流活动,并针对特教群体的特殊性,设置专项特教心理健康辅助资金,专项用于特教教师的心理疏导与外出交流等活动费用。逐步推动特教教师驻点流动制度,即对于工作年限超过10年或以上的特教教师,在大市级范围内,结合本人意愿到普通学校脱产驻点交流1年。

6.将特教教师的职称评审单列,继续改善特教教师待遇。

在直辖市级以上教研室专设特教研究员,并逐步推进特教教师职称评审的单列。根据特教特征,制定职称评审细则,不再参照普教标准评审,职称评审的人数也单独计列。

7.推进特殊儿童教育资源教师的培养培训,为随班就读配备相应的资源教师。资源教师是沟通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桥梁,有效推进随班就读政策,必须配备相应的资源教师。可以从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的毕业生,从具有师范专业背景、专修过特殊儿童教育专业相关课程的毕业生,从参加过特殊教育相关课程培训的在职教师中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