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长江专业捕捞渔民整体退渔的建议
2015年11月,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苏省长江江豚保护行动计划》发布实施,成为长江流域中第一个发布长江江豚保护行动的省份,其行动计划重点任务之一就是推进长江专业捕捞渔民整体退渔。长江专业捕捞渔民整体退渔,是解决长江专业捕捞渔民生产生活出路,改善民生的根本途径,是保障实施国家“一带一路”中长江黄金经济带建设战略的现实需求,是修复长江水域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长江水生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强、富、高、美”新江苏的必然选择。至关重要,迫在眉睫,意义重大。
长江是母亲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及物种多样性的基因库,淡水渔业的摇篮,也是沿江渔民赖以生存的传统捕捞场所。长江江苏段位于长江最下游,全长364公里,西接皖江、向东汇入东海、黄海。江苏段历来是长江水系渔业资源分布最为密集、特有和珍稀名贵种类数量最高的区域。除具有全流域常规鱼类之外,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刀鲚、中华绒螯蟹、凤鲚、日本鳗鲡以及中华鲟、白鲟、江豚、胭脂鱼、松江鲈和花鳗鲡等保护类濒危物种均有分布。调查显示,江苏段共有鱼类161种,常见种类数量超过80余种。近年来,长江渔业资源骤降,鱼类减少,规格下降,低龄鱼增多,资源衰退严重。上世纪70年代,鲥鱼、刀鲚、凤鲚、中华绒鳌蟹、暗纹东方鲀还能形成渔汛;80年代产量逐捕捞步减少;90年代捕捞产量锐减,鳗苗、蟹苗产量大幅度下降,90年代长江江苏段水产捕捞量在5000-8000吨左右。2000年后,渔业资源下降趋势十分明显,部分品种已至濒危地步,曾经江苏段约占全流域总产量80%左右的鲥鱼,现全流域已基本绝迹。相关机构监测结果表明, 1973年刀鱼年产量高达2699吨, 2014年仅产50余吨。与70年代平均水平相比下降96.5%,与2001-2005年平均水平相比下降84%。中华绒螯蟹1986-1996年间,汛期捕捞量变幅为6.1-13.8吨,平均为10.1吨;1997-2004年间捕捞量下降至0.8-1.8吨,平均仅为1.0吨,下降为90%。早在2006年,鱼类学家、中科院曹文宣院士就提出长江渔业资源正在逐渐衰退,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呼吁禁渔10年是实现长江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要全江禁渔10年。随着沿江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一是长江水域环境污染造成水生生态压力增大。我省沿江分布最为发达的8个直辖市,建有10个一类开放港口、169个万吨级码头、700多个泊位、30多处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全省约90%以上的冶金石化企业、60%的电力企业,港口承接全省70%以上外贸货物、60%的煤炭调入、70%的铁矿石、80%以上原油的进出等。据统计,江苏、安徽、上海两省一市日排入长江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达805.4万吨。2009年我省沿江废水排放量52.36亿吨,COD排放总量为82.17万吨、CO2排放总量107.41万吨,沿江降水pH值年均范围4.35-7.38之间,酸雨发生率达33.4%,石油类超标严重,部分水域形成近岸污染带,水质逐年下降恶化,鱼类种群减少,鱼病、畸形鱼类增多,珍稀物种产量锐减,生态系统失去多样性和稳定性。二是各类涉水工程建设对水生生物“三场一通道”和栖息地造成严重破坏。大量的航道疏浚整治、跨江桥梁、过江隧道、航运业、港口码头新扩建以及南水北调等各类涉水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除对水生生物产生直接损害外,对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生境造成永久性破坏。工程建设实施占用河道中的沙洲、近岸浅滩水域是水生生物资源索饵、育肥、越冬、产卵繁殖栖息的生态敏感区,闸坝修建阻隔鱼类江湖洄游通道等,造成了长江水生生物湿地面积减少三分之二,生态功能衰退、水生生态系统失衡。有报道长江葛洲坝曾发生洄游性产卵鱼类集体撞坝自杀的现象。三是长期超负荷过度捕捞,渔业资源面临枯竭压力。渔获物结构表现出小型化和低龄化,主要经济鱼类捕捞产量下滑显著,同时,大量违规作业渔具渔法及偷捕现象仍未杜绝,鱼苗和幼鱼作为附带捕捞对象作为饲料或丢弃,造成长江水生生物群体结构低龄化、小型化现象十分严重。近十年来,长江渔民单体捕捞产量下降五分之四,年收入同比下降60%,靠江而捕,以渔为生的生活状态难以维持,渔民生活困难、返贫现象严重、群访事件时有发生,沿江渔区矛盾和社会稳定风险增加。四是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建设的长远影响。一直以来,长江航运船舶与捕捞渔民生产矛盾与安全隐患日显突出并加剧。2017年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建成竣工,届时10万吨级海轮将通航至太仓、张家港、江阴,5万吨级海轮将直达南京,大吨位、高频次、高速率的不仅直接影响渔民生产生活空间,更严重威胁长江捕捞渔民的生命安全,并成为不可忽视的稳定因素。
加快推进实施长江专业捕捞渔民整体退渔已势在必行,尤为紧迫。退渔工程应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实施、分区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退渔安置工程以市、县(区)财政为主,省级财政予以奖补的方式组织实施。对靖江、高港、广陵、扬中等部分退渔安置工程数量多、比重大的地区,省级财政可给予重点扶持。据初步统计,目前长江有专业捕捞渔船约2400条,每条船、证、网具补偿约30万元,需7.5亿元;同时,现有长江专业捕捞渔民约6000人左右,每户(以3人计)每人补贴10万元计算需6亿元以上;,加之相关运转费用总计需15亿元左右。
二是统筹组织实施。省、市、县三级要充分整合利用各项涉农优惠政策,统筹使用各项扶持补助资金,多种方式集中有效资源和力量,多种渠道加大支持渔民转产转业社会基础保障、教育培训等,各级政府可以拨出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对捕捞渔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进行大力宣传,鼓励渔民积极参加。根据市场的需求、本地经济未来的发展方向,结合渔民自身对再就业的期望和意愿来综合制定培训项目,比如水产养殖知识、科学投放饵料的技巧、国家出台的各项配合转产转业的惠民政策等。既调动渔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也会使培训更加名副其实,让渔民学有所用。积极探索建立对专业渔民转产转业制度,重点保障退渔工程实施。
三是分区稳步推进。目前,长江捕捞渔民退渔转产安置的已有太仓市全部退出及镇江市、张家港市部分。虽然各地在安排长江捕捞渔民退出安置政策、方式、标准上不一、目的不一,但均以各地政府自主组织实施,效果颇佳。制定合理的退渔转产安置政策,积极鼓励各地先行先试,先急后缓,应当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