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从山顶到海洋”的“陆海一盘棋”生态环境保护策略,进一步做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对促进全省海洋经济的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的意义。
我省沿海化工园区及化工集中区数量多、布局散,“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下临港重化工业带来的大规模建设、海岸工程的频繁施工、海洋工程开发和港口航运过度发展,跨界污染输送显著,以及海域无序养殖,导致滨海湿地面积减少,水域生态系统分割,水系统自然净化能力不断恶化,海洋污染日趋严重。对此,我们提出建议如下:
一、加快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标准评价体系综合研究工作
针对目前我国海洋资源的监测不健全,无法全面掌握海洋资源分布变化状况等现实,建议海洋保护局和环保部、水利部等相关涉海部门协力做好流域-河口-海域一体化的监测和对接,构建流域、海洋/海岸带一体化环境监测体系,促进数据共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建议尽快修订《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海洋环境质量标准》中营养盐(总氮和总磷)指标,研究河口水质评价指标体系,使标准更具有衔接性和可实施性,增加总氮和总磷作为水环境监测和控制指标,使海洋资源环境评价体系更趋完善。
二、优化布局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控制
本着“项目数量做减法,项目质量做加法”的原则,加快沿海产业结构的调整。一是严格涉海产业环境准入标准,科学设置工业项目准入负面清单,提高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准入门槛,对排污企业实行全过程监管。二是规范海水养殖产业布局和品种调整,合理控制海水养殖区域和面积,大力推广生态渔业、增殖渔业、循环渔业等。三是大力整治入海河流,加强沿海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各类涉海工程的监管,确定重点控制区域、领域和行业,控制入海河流污染物通量,制定总氮控制方案。
三、守住生态红线,加强河口海湾生态修复
提出优先保护区域,作为围填海红线,实行自然生态空间分类管理。一是加快主要入海河流河口湿地范围的恢复与建设,提升河口区域河流湿地、浅海滩涂湿地净化作用。二是在生态退化严重的岸线实施生态修复工程,修复鸟类栖息地、海洋生物产卵场、索饵场及洄游通道等重要自然生境。三是科学论证新的围垦项目,严格控制海湾内填海造地,严禁在自然保护区进行滩涂围垦,守住围垦区内生态用地红线。
四、激活陆海跨界协作管理监控机制,有效提升防控水平
从省层面建立海陆统筹的污染防治机制和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重点跨省市和跨县交接断面、入海断面水质、重大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等敏感目标,实现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同时要推动完善跨界河流自动监测工作,增加自动监测考核点位,以此推动跨省界、市界水污染防治工作,消减上游污染,减少陆源入海污染物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