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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2-05 17:48 来源: 本站原创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并对贫困和高龄老年人采取了特殊的措施等等,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发展老龄事业的工作格局,养老事业发展进步明显。

然而,养老难题并非一日之功就可解决,我省养老事业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之一即是老年人长期护理问题。目前,我省老年长期护理以家庭照护模式为主,绝大部分需要照护的老年人居住在自己家中或子女家中,子女仍是老年人照护的主力军。其次是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但分布不均、床位难找、服务单一等问题较突出,一些覆盖护理、治疗、临终关怀的综合性养老机构依然较少。第三,全省尚未建立起老年长期护理服务网络,政府提供的老年长期护理服务覆盖面还比较窄,社区老年人的福利服务设施、家政服务组织等比较缺乏。第四,养老护理人员不足,尤其是有经验、有耐心、有技能的人员极其匮乏、增速缓慢、高薪难求,且护理人员大多集中在医院、养老机构,具有封闭性,一旦流入家庭养老,很难再回复到原医院等求职工作。

针对这种情况,各级党委政府也积极出台了不同举措引导和鼓励老年长期护理事业发展,如常州出台了允许医保卡持有人将医保卡余额超过1500元的部分为本人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尤其是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养老事业发展等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2006年中国保监会颁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将长期护理险正式入法后,各大商业保险公司纷纷推出长期护理相关产品。但现实中,商业保险公司开设的长期护理险还有诸多问题,如真正开展长期护理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屈指可数,长期护理险绝大部分以附加险形式推出,长期护理险只能以现金给付方式,投保年龄一般限制在60周岁左右且高龄人群无保障,长期护理险产品差异小、同质化现象严重等等。

201610月发布的《江苏省2015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显示,长期以来我省一直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省份截至2015年末,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648万,占户籍人口的21.36%;老年人口基数居全国各省(区、市)第三位,老龄化比例达21.36%,比全国高5.26个百分点,居各省、区之首。未来我省人口老龄化还将呈加速发展趋势,据测算到2020年左右,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950万,占比将达到25%。需要重视的是高龄化趋势明显,2015年末全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54.97万,占老年人口的15.47%,其中,寿龄达百岁的老人有5304人。与高龄化相伴而生的是“两代老年人家庭”、“纯老家庭”以及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口不断增多,这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更大的养老压力,全省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我们认为,老龄化为我省养老事业发展造成危机的同时,也为我省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一是老龄人口规模逐年扩大亟需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老人年龄越高面临部分失能或全部失能的风险也越高,未来社会对这一现象的长期护理需求也必然越大;二是传统家庭护理难以为继,一对年轻人赡养四个甚至更多老人的现象将变得普遍,他们面临的经济压力和照顾责任也变得巨大,长期护理险对年轻人的吸引力必将增强;三是专业护理机构和护理人员处于严重稀缺状态,远不能满足老年人需求,而保险公司的理赔又难以为不同消费人群提供多样化的护理服务,这些都因素都迫切需要长期护理险快速有序发展,提高护理行业的服务水平,为我省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缓解压力。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养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建议:

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重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问题,结合《保险法》《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因地制宜尽快制定符合省情的长期护理保险法律体系,建立强制性基本护理保险制度,纳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进行整体规划。建立依法规范约束长期护理保险市场行为主体,允许一定条件的医保卡购买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加大对商业保险公司产品同质化现象和不正当竞争的管理惩戒力度。建立针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老人的科学合理评估体系,实行分阶段、分层次、分年龄、分身体状况的养老模式,保障长期养老护理保险资源用在刀刃上。

2.加大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政府可通过两种渠道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医疗、家庭、社会三者有序融合的长期养老护理保险制度健康发展。一是设立公共财政专项预算,设立全省长期养老护理专项基金,实行财政投入和社会捐赠等多种形式补充基金,对从事长期养老护理的养老机构、家庭、护理志愿者等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二是对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民办民营等养老机构,以及开展长期护理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施适当的财政补贴,减轻养老机构民营者和保险公司面临的潜在亏损,提高养老接纳和承保能力,提升社会力量从事养老护理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增强保险市场发展引导力。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明确将商业保险作为长期养老护理项目的重要补充,对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给予合理的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和鼓励保险公司以客户需求为核心进行长期护理险产品创新研发,简化投保、经办、兑保等手续,提高承保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尽快建立政府、医疗保险机构、保险公司等多方信息共享平台和机制,既可增强保险公司对投保信息掌控和核对等能力,防范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风险,又可由保险公司具体牵头与政府、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沟通衔接,向购买长期养老护理保险产品的群众提供护理人员需求和护理资金支付等事项。

4.加快专业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培养。尽快建立全省养老非医护理人员信息库,实行“统一入库、一人一证、动态管理、定期考核、积分奖励”机制,逐步提高长期护理人员薪酬待遇,并对于从事长期养老护理且无不良记录的人员,在其本人需要养老护理时给予优先考虑、从优对待政策,不断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能动性。鼓励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开设长期养老护理相关专业,设立养老护理技能培训基地,给予人才招生、毕业实习、奖学助学等多方支持,增加专业护理人才的市场供给。加大对现有养老护理人员的技能培训,积极打造面向家庭养老的专业护理团队,不断提升长期养老护理服务水平。

5.加大宣传长期养老护理宣传力度。一方面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多种渠道普及长期养老护理的政策知识和信息等引导社会和群众客观认识老龄化不断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另一方面加大政府对社会民间资本进入长期养老护理保险事业扶持举措的宣传鼓励社会民间资本投入养老事业加快专业老年护理机构新建扩建等建设增强社会民众对商业长期护理险的认同度营造全社会参与全省养老事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