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全球化时代,教育国际化成为一种重要的趋势,世界各主要国家均采取积极的政策推进本国的教育开放与国际交流。发展中国家由于教育发展水平的整体落后,导致在教育国际交流中处于弱势地位,一方面要耗费较多的精力和财富购买其他国家的教育服务,而更重要的是会成为人才的流出国,大量的青少年儿童走出国门去发达国家学习。在这方面,中国是典型代表。据统计,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出国留学人数404万,2015年,出国留学人数为52.37万,较2014年人数增加6.39万人,增长了13.9%。中国已经成为英、美、澳等国家留学生的第一生源地国。近年来,出国留学呈现低龄化的趋势。数据显示,2010-2011学年,赴美入读私立高中的中国学生比五年前激增了100倍,2012年美国联邦调查局统计显示,在美国持有F1学生签证读私立高中的中国留学生人数为23795人。有些发达国家大量出现来自中国的小留学生,最小的只有5岁。这些数据均表明,中国成为教育资源的流失大国,不仅是人才的流失,也产生了教育领域的国际贸易逆差。
江苏是文化大省,基础教育质量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在江苏尤其是南京和苏南地区,中小学生出国留学日益成为常见现象。2015中国留学白皮书显示,6%的小学生,17%的初中生和28%的高中生产生了留学意向,有意向去美国读书的中学生数量超过了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增幅。由于青少年的心智尚未成熟,又脱离父母的关心和指导,导致了很多中小学生在出国留学之后在人际交往、学习、心理、情感和安全等方面都产生了一些问题,甚至出现了一些影响较为恶劣的事件。同时,大量青少年儿童出国学习,在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定型的阶段敞开式接触了西方文化,而对中国传统文化教育过于疏远,不利于民族文化的传承和文化自觉、文化自信的养成。另外,大量中小学生出国留学也造成了教育消费能力的流失,据统计,计划出国读高中的预算超过每年50万元。
当下,中国经济总量达到了世界第二,江苏等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了中等收入国家水平。但是,上述数字所显示出来的教育国际化水平表明江苏和全国教育开放程度和对国际教育发展的参与程度是远远不够的,与当前我国和江苏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不相匹配的。为了克服上述问题,我们需要政策创新,建设基础教育国际化特区,将国际名校资源请进来,把低龄留学生源留在国内。
二、基础教育国际化特区建设的内涵与价值
我们所提出的江苏基础教育国际化特区是在现有的《教育法》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教育法律框架内,在经济发达地区选择一块相对独立的区域(如南京江心洲或八卦洲等地理条件较为特殊的区域),引进若干所国外知名学校(如伊顿公学等),辅已若干所国内民办的优质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形成相对独立的国际教育园区。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园区内的国内外学校实行灵活多样、宽松的公共教育治理模式。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充分放权,为学校发展提供高效率的服务。
这样的国际教育园区,有以下益处:
1.使部分具有出国留学需求的学生能够在国内享受国际先进高中的教育。可以降低我国学生的留学成本,同时可以保证学生与家长的亲子交流,避免产生心理问题。
2.国际教育园区内有其他国内知名的民办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一方面可以为国际学校输送优质生源,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校际交流近距离深入学习国际学校先进的办学理念和课程体系。
3.在园区内,以学校为主体,形成国际教育园区内学校课程资源、教师资源的共享机制。
4.国际教育园区内学校为家长们在公办基础教育学校之外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其产生的优质教育理念可以辐射园区外的其他中小学,在整理上会起到“倒逼”基础教育改革的效果。
5.教育园区内的毕业生既可以到申请到国外知名高校深造,也可以以为国内一流大学输送优质生源,助推我国“双一流”大学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国内高校的生源状况。
三、推进基础教育国际化特区建设的政策建议
为有效推进基础教育国际化特区建设,我们建议:
1,加强政策研究与制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处、基础教育处、国际交流处等部门,组织、联合高校等相关研究机构,加强对国际基础教育政策及其变动趋势的研究。重点研究(1)国际知名高中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举办分校的经验;(2)国际知名高中课程和教学体系对我国的适应性;(3)我国现行教育法律框架下举办引入国际高中办学资源存在的政策和体制障碍及其破解的路径。
2、学习、借鉴高等教育领域和经济领域成功的国际化经验。宁波诺丁汉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的成功开办和运行都积累了宝贵的国际合作办学经验,其中部分经验可以供基础教育领域的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提供借鉴。在基础教育领域,苏州与北卡罗来纳大学合作的北美国际高中等学校也运行良好。在经济领域,五个经济特区的建设对经济的发展推动作用有目共睹,近年来,保税区等具有特殊经济权限的开发区等政策也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这些经验和特殊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移植到教育发展领域。
3、创新管理体制。在基础教育国际化特区内,对现行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进行突破:提升管理层级,以省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管理主体,在运营形式上可以成立有高等院校、企业等合作参与的股份制机构进行运作。在不违反现行教育法律的情况下,对其招生政策、课程设置和教师、学生的管理政策给予充分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