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高抒等3人
内容:
我省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的交通拥挤日益成为严重的问题。交通堵塞不仅在上下班高峰时段发生,而且也越来越多地在其他时段发生,这不仅降低了整个社会的工作效率,而且还造成了燃料资源的浪费,加剧了尾气排放引起的环境污染。交通拥挤问题还会随着今后车辆的急剧增加而变得更加严重。
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是一项系统工程。城市规划、经济布局规划、道路建设方案等都是重要的方面。此外,城市交通秩序也是很重要的,在车流数量大、道路面积为一定的条件下,只有提高平均行车速度才能缓解拥挤的压力。但在目前的交通秩序状况下,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太多,无法提高车速。交通秩序的混乱是与驾车人员的缺乏责任心和不良驾车习惯有关的,也有部分是由于管理上的缺陷而引起的,举例如下:
(1)车辆在行驶中任意变更车道,甚至在不允许变道的路段也是如此,而且不预先给出变道信号。这种驾车行为迫使别的车辆频频刹车,不能按正常速度行车,道路上的整体车速就下降了。能够以正常车速行驶的一个重要条件是,驾驶员了解他周边的车辆的基本情况并能准确地预测它们的动向,但是,随意变道完全破坏了这个基本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不得不降低车速。尽管如此,仍然不能避免一些交通事故。据观察,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有这种不良驾驶习惯。
(2)闯红灯。在车辆行驶的十字路口,闯红灯的不良现象已经大为减少,这是多次血的教训换来的。然而,在人行过道闯红灯,却不是个别现象,在红灯出现后,仍然有一些车辆与行人抢道。在一二十秒的时间内行人要通过道路是需要抓紧时间的,对于一些老年人而言甚至是困难的,但是由于要提防那些不遵守纪律的车辆,行人不得不花费更多的时间来停步、观察、慢行,这样经常会在交通灯变化时行人还未过完的情况,这又反过来影响了正常等候的车辆,在上班高峰时尤其是如此。
(3)当前方出现红灯时,许多驾驶员并不是一辆紧挨一辆等候在红灯之前,而是在远离停车线时以极慢的速度向前方移动,最终停下时车距通常过长,有时两车之间的距离可达数米。这种习惯使车辆平均占用的道路面积增大,提高了车辆到停车线的平均距离,因而增加了拥挤,减小了路口的通过能力。
(4)不良的车道和泊位使用习惯。许多驾车人员不把车开在车道的中间,偏向车道一侧、踩线或跨道的情况十分多见,在这种情况下,邻近车道的车辆自然而然地感受到一种压力,被迫降低行车速度。在路边的泊位停车时,混乱的情形更多,泊车歪斜多占道路的,挤占人行道的,或者停在路边不关闭发动机的,许多不良习惯经常可见。在一些停车场,车辆被指挥着倒进车位,这比直接开进车位通常要多花时间和燃料,这种对整齐的过分要求是多余的、没有意义的,计算下来,如果全国的车辆都被要求这样泊车,则每年浪费的燃油可达上百万吨之多。实际上,只要能认真地把车停在车位中间,车头朝里也是整齐的,而且可以节约燃料。
除以上例子外,还有一些其他的不良行为。现在,每年新上路的驾驶员越来越多,如果他们也是以这种方式开车,那么将会造成更严重的交通混乱。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人均占有的车辆数目与其他国家相比是较低的,但是人均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是较高的,这与交通秩序的混乱是有关的。
因此,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进一步改善我省城市交通秩序。
(1)应在驾乘人员中加强道路使用责任心的教育,要让他们明白道路的使用是公众的权利,个人对道路的使用不应造成他人使用道路的不便或困难,督促他们克服不良驾车习惯。
(2)对于新驾驶员要加强安全和责任心教育,新驾驶员上路,规范驾车是第一要务。对驾车有不规范行为者,不应准予考试合格,不应发给驾驶证。
(3)如果在道路上行驶的人员出现不良驾车行为,则应有惩罚措施(例如罚款)。这样,经过一段时间,不良驾车行为就可望减小。
(4)对于交通事故,不仅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而且应调查事故的原因,诊断出哪些事故是由于不良驾车习惯而造成的,从而制定防范对策。有些事故时由于交通设施的不完备(如道路指示信息不充分)而造成的,对此也应有相应的对策。
(5)随着对外交流的日益扩大,外籍人士在我省使用车辆的情况今后也会增加。因此,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外文的道路标识。现在高速公路上已有了一些英文标识,但不少地方的译文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紧急停靠带"英文应为"Hard Shoulder"("硬路肩"之意),不应译成别的词语),应予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