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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3-03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提案者:凤以良
内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实行俱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和政府为了切实提高广大农村居民健康水平、解决“三农”问题,保证民民经济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的国家基本政策。
  尽管相关单位和个人付出了大量的辛勤劳动,也得到了农村百姓的普遍信任,但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出现了不少的问题。例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政策和资金上支持力度仍有不足之处;报销手续繁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现状令人担忧等等。
  为此,建议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提高报销比例。通过逐步增加筹资额度,增加基金的总体实力,提高报销比例,让农村居民享受到更多的实惠。农村中因病返贫、致贫的主要原因是家中主要劳力生病,大都患有需要常期服药治疗的慢性病等,开销很大。只要让这部分人受益,就能大大有利于解决因病返贫、致贫问题。建议提高慢性病的诊治以及住院费用补偿比例,适当下调起付标准。同时,对于做透析、化疗等不需住院的治疗项目的参保农民按次给予定额补偿,对持证生育人员的分娩费用同样方法给予定额补偿,对持证生育人员的分娩费用同样方法给予定额补偿,以扩大受益面。
  2、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简化报销手续,做到病人即时结报。由于缺乏宣传,不少农民群众对合作医疗报销方法、程序不甚了解。有些地方报销需层层盖章,手续颇为繁琐,结报周期过长,农民保管票据不易,很不方便。通过建立信息传输网络,相关信息在网络内能实现高速传递,大大简化了过程,方便了参保农民进行结报。
  3、改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条件,加强医疗保护基础网络建设。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是整个医疗保护网络的基础,同时与农村居民的联系最为密切。然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是,这些医疗机构的就诊环境、技术水平都无法得到农村居民的信任。建议改善其基础医疗卫生条件,使农民群众能就近得到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同时各级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也要更新服务观念,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深入农民家庭开展医疗卫和玫预防保健服务。
  4、加强群众监督。合作医疗管理、监督部门要定期召开会议,邀请农民代表参加,公布情况、接受监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转变角色,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职能,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正确使用,提高参保农民的满意度。
  5、强化预防工作,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对高发疾病进行普查筛查,对农村居民的不良生活方式进行早期干预,以便节约有限的社会卫生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对于预防工作,需要通过种种方式,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