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沈惠丽等2人
内容:
劳动合同短期化带来的职业不稳定感,已成为多前身在职场人们的一大主要困扰,值得我们政府重视。短期合同工的队伍有二大阵营,一大阵营是国有集体,企业原因定工。这部分人因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身份进行了置换,大多数都“顺理成章”地成为了短期合同工(一年一签合同)另一大阵营就是外来务工人员,这部分人除去大量的事实劳动合同外,鉴订合同也几乎是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短期化不是理所有定样的,企业真的只需要职工工作一年,事实上劳动合同的短期化的同时往往劳动关系不是短期的,而是连续的,长期的,只是企业签订短期合同就可以不用支付经济培偿金,又对劳动者有着巨大的心理压力(不听话明年就走人)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的出现和蔓延,对企业竞争力的提高,职工权益的维护和构造和谐社会带来极大的困扰:
1.影响企业竞争力的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关键在于形成一支有技术含量的职业技术工人队伍,因此职业培训显得非常重要,尤其是企业自己培训的有生产经验的专业人员对保持和提高企业自身的效率和竞争力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原来对职工培训也较为重视,但由于目前职业稳定性差,用工周期短,对职工缺乏长远培训计划因此一些中小企业吸引人才就显得乏力,或人才流失严重。重索取,而轻劳动者职业能力的培养,最终必将影响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影响劳动者的就业竞争能力,进而影响企业创新能力,影响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影响十一五目标的实现,我们现在有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已深刻感受到了这一点,如:一个服装企业如需置制,一般一名员工一天需要生产3件服装,但由于人员流动性大,员工总是处于紧工,熟愁阶段,于是企业也总是处于亏损和微利边缘,谈何提高企业竞争力?
2.职工没有归属感、权益难以实现和维护。劳动合同短期化使职工就业总是处于不稳定状态,缺少企业归属感,带来的后果就是:职工的组织观念差,民主经营观念淡薄,于是必将导致工会组织工作难度大或使工会组织对职工生产、生活情况难以及时掌握,最终职工的合法权益也难以及时维护。
3.社会类人无人承担,影响社会和谐发展。一方面,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短期工、非全时工,以尽量少缴、不缴社会保险,这样势必加大社会保障的压力;另一方面面对改革的压力,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压力,劳动者怕失业,怕被精简下岗,怕被竞争淘汰,日益为其工作担优,这种心态加上社保积累的风险,将会成为社会动荡的诱因,必将影响社会公平的实现、影响社会和谐发展。
因此,劳动合同短期化必须得到重视并加以控制,建议如下:
1.要加大对将出台的《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对企业家的宣传,可以在劳动合同资料时他们办班宣传,使他们知法守法。
2.要加大劳动合同监管力度,对违法者要严厉打击,创造守法氛围。
3.在出台贯彻《劳动合同法》的政策文件时,可以要求企业在短期内零星少量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征得工会同意;要规定订立短期合同的续订次数,其实这一规定也很重要,许多人认为短期合同是国外普通用工形式,其实不然,除法国外,一般外国用工都是无固定期限,另有替代性、退伍性、季节性和临时性岗位才用短期合同工,且短期用工长能续订一次,前后相加不能超过18个日,超过期限即转为固定期限。
4.促使社会保险全省统筹,防止企业方藉口社保不统筹,劳动者流动社保不能延续,劳动者不愿缴纳社保费,因此,企业不缴或少缴社保现象的蔓延,让企业承担起该尽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