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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1-16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提案者:孙晓青
内容: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文化建设在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意义和作用愈来愈被人们所认识和重视。经各方面的努力,我省农村文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当前在农村文化建设上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主要是:

    一、房屋破旧、设施设备残缺,相当一些基层文化站难以正常开展工作。调研中发现,仅徐州市113个基层文化站中,无房文化站56个;不达标文化站45个。一些基层文化站被乡镇党政变卖、侵占、挪用,还有一些基层文化站被拆迁后至今没有落实重建规划。

    二、资金投入不足,人员工资无保障,造成工作受影响,专职人员人心不稳。按照政府要求,各级政府每年对文化事业拨款的增长幅度要高于当年财政预算增长幅度的1-2个百分点,而实际上大多数的乡镇用于文化事业的经费仅占财政总收入的0.2%以下,使一些正常的活动无法开展。基层文化站专职人员的工资发放没有保障。

    三、部分乡镇由于政府管理不力,基层文化站既无力量又无手段,致使当地文化市场混乱,封建迷信活动时有抬头,黄赌毒现象和贩卖、传播非法出版物现象时有发生,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

    四、优秀文化遗产没有得到有效保护。一些历史文化名镇、街道和人文遗址的风貌被人为损伤破坏,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文化没有得到系统的整理和弘扬。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掘和利用,有一些甚至濒于灭绝的境地。

    为解决以上问题,促进农村文化建设健康快速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设立农村文化发展基金,保证农村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将文化建设纳入对县、镇(乡)的考核范围。确保2010年实现60%以上的县(市、区)成为省级及以上文化先进县和县有两馆(文化馆、图书馆)、乡有一站(文化站)、村有一室(文化活动室)的目标。

    二、改变目前的管理模式,改由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乡镇基层文化站实行垂直管理,定编定岗定责,加强对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通过招聘、考核、淘汰等提高基层文化站专职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在充分发挥专职人员作用的同时,要充分调动农村文化业余积极分子的积极性,支持农民成立"艺术协会"等组织,扶持农村业余文化活动,鼓励兴办农村文化产业。

    四、加大对优秀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充分挖掘和利用其蕴涵的价值。制定保护、修复、整理、利用的规划和措施,挖掘其潜在价值,使这些文化遗产在促进发展旅游业、提高城市知名度、提升城市品位、丰富城市内涵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五、各级政府要组织文化、城管、公安等部门对农村文化市场齐抓共管,坚决制止黄赌毒现象和非法盗版出版物销售在农村的滋生和蔓延,遏制封建迷信在农村的生长和传播。

六、政府要组织专门机构负责搞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国家分中心和乡镇基层服务点建设。由文化主管部门抽调得力人员,组织专家、学者到示范点现场指导,进行培训,使示范点更好地起到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