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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1-17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提案者:省民革
内容:

    食品、药品是特殊的消费品,一经销售和消费,就与人体健康发生了直接的关系。近年来,食品、药品领域频频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如"红心鸭蛋"、多宝鱼、"欣弗"事件等。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几点:

    1、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仍缺乏系统性、完整性,尚不能覆盖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相关法律法规虽多,但是条款相对分散,调整范围较窄,有交叉也有盲点,同一违法行为可能出现不同处理结果;有的法律条文可操作性差;法律中罚则较轻,威慑力不够。

    2、多部门监管,监管力度不够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不完善,涉及多个监管部门而且职能交叉,造成资源分散,没有形成合力,卫生、技术监督、工商部门都可以监管,但实际上整个监管过程中仍留有很大空白。

    3、食品药品检测技术设备落后,检测方式不规范

    我国各种检查设备还相当落后,食品药品检测方式不规范,有多种标准并存,也有无标准可依的情况。

    4、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还不完善

    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者的不良行为还没有进入信用记录,造成了食品药品市场的混乱局面。从我国目前的市场氛围来看,守信没有得到褒奖,失信反而得到了暴利,所受的惩治与既得利益相比微不足道。

    为此建议:

    1、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制定和完善食品、药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的有关标准,将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对《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适当的修改,使之有更好的可操作性。如对"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处理,应取消附药品检验机构的药品检验报告,这样更有利于依法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2、各职能部门职责明晰,合力建立科学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

    一是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的领导。二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分级分部门明确划分职责,对工作不力,特别是存在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三是要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性疾病的防范与应急机制。最后,建议将食品药品市场安全状况纳入政府考核指标。

    3、增加投入,改善检测条件,改进检测方式

    要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财政投入,逐步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监测技术条件,保证食品药品执法和监督抽检等经费,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力量。借鉴发达国家的食品药品检测方式和标准,不断改进和创新我国的检测标准和方式。

    4、实行认证和准入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应鼓励有一定产量、规模的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实行体系或产品认证,同时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将一些信用度好,优良的企业吸纳为市场主体,不符合规定的则排除在外,维护市场主体的质量。

同时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设,以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5、发挥行业协会和消费者的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向消费者推荐优质食品药品,对不合格食品药品进行曝光,从而减少市场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政府应对行业协会进行必要的治理,对行业协会进行资信评价。

应创造有效的激励机制,促使消费者对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进行举报。建议从对厂商的罚款中抽取一部分资金作为举报奖励的专项基金,并设立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