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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1-17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提案者:省民革
内容:

    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然而医患关系却日趋紧张,由医患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不时见诸媒体。其原因主要有:

    1、医学科学的未知性和风险性得不到普遍认同。由于医学发展水平所限,水平再高的医生也难以包治百病。有资料显示,即使在医学飞速发展的今天,国内外一致承认医疗确诊率仅为70%,各种急症抢救的成功率也只在70%80%之间。此外,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并发症等医疗意外的出现,也不是医务人员本身和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能预见和避免的。

    2、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由于医疗卫生事业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医疗保险发展缓慢、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秩序混乱,以及公立医院逐利倾向明显等原因,造成了"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从而使很多家庭出现了因病致贫、返贫的状况,加之社会救助无门或杯水车薪,自然会产生不满甚至憎恨的情绪,从而间接或直接对医患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3、部分医生医德缺失和媒体负面报道推波助澜。部分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收受红包、回扣,开大检查、大处方,服务态度不好等行为,严重影响了"白医天使"的美好形象,也对病人的经济和肉体造成了双重伤害,是引发医患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因。此外,媒体对医疗方面的报道大多都是负面报道,且同一事件在各种媒体上反复出现,强化了人们的不满情绪。个别媒体为寻求卖点,在未做深入调查的情况下做出失实的报道,把医患双方对立起来,对医患纠纷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4、相关法律建设滞后。我国卫生立法速度近几年明显加快,但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的要求,相关法律尚不能对各个细节、技术或操作等标准做出严格的界定。目前,法律法规在衔接适用中存在问题,导致司法机关处理案件时,往往根据理解来适用法律。同一类医疗纠纷适用不同的法律,赔偿金额出现天壤之别,降低了司法救济的威信,往往会进一步激化医患矛盾。

    医患矛盾的频发,不仅干扰了医疗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也直接影响了广大群众就医。因此必须予以高度关注,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议如下:

    1、坚持政府主导办卫生,努力缓解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实践证明,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必须要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职责。一要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质,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设施、基本设备、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二要扩大医保覆盖面和建立大病救助机制,加大财政对医疗保障体系、社会救助体系的投入,最终形成一个覆盖全民且付费分担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三要加强对医药生产、流通、销售领域的监管,核定真实生产成本,遏制药价及医疗器械、耗材价格虚高现象。

    2、坚持医疗机构自律促和谐,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一要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保护患者权利的法律规章有正确认识。二要提高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使诊疗护理行为严格遵循医疗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努力降低误诊、误治及医疗事故的发生率。三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医德以及医疗法学知识的教育与培训,遏制医疗腐败现象的发展,维护医务工作者的荣誉。四要转变服务模式,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服务模式。五要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建立完善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交流的制度规范。

    3 、坚持依法处置医患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一要尽快完善各种医疗法规,明确医患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做到有法可依,以摆脱目前法律适用上的混乱状态。二要建立 " 第三方 " 鉴定调解机制和医疗风险化解机制。选择与医患双方以及保险公司都无利益联系、利害冲突的一个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调研,或者对目前的医疗鉴定制度进行改进,实行异地鉴定,使鉴定或调解具有公信力。三要确保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针对目前医疗纠纷暴力化的倾向,公安等司法机关应依法制止处罚那些对医护人员实施侮辱及人身伤害、破坏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以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