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尽可能多地利用清洁能源替代含碳量的矿物质燃料,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从2006年元月1日至今,《可再生能源法》出台已有一年时间,全国已有不少省市推出了相应的节能和使用新能源的举措。江苏是经济大省,也是资源小省。人多地少、资源匮乏、环境承载压力较大,是江苏的省情特征,也是决策的重要依据。随着全省经济进入新一轮的快速增长期,能源消耗需求也急剧增长。其中,建筑用电和其他类型的建筑用电,约占社会终端电耗的27%-29%,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为住宅的10-20倍,是建筑能源消耗的高密度领域。另外我省处于长三角地区,建筑设计住宅没有考虑采暖,在进行二次装修时大多增加空调系统,造成此类住宅建筑能耗成倍增长。逐年增加的路灯照明和城市亮化建设的耗能也进一步加重了我省的能源负担。但是,江苏的能源自给率仅为20%左右,持续增长的能源消费需求还加重了江苏环境承载,煤烟、酸雨、废气等污染呈现逐步加重的趋势。据监测统计,江苏每年仅燃煤排放SO2达120-140万吨,直接经济损失约60~70亿元。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制约江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面对全省能源需求增长和环境压力的挑战,我们认为,我省只能在控制总排放量,提高能效、降低能耗的同时,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走能源消费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之路。
建议:
1、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广太阳能路灯系统,室外亮化工程宜改用耗电少的小型太阳能风光互补发电系统,以降低能耗。
2、在政府兴建的新型建筑物上大力推广太阳能光热和太阳能光电系统,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
3 、在新型家用和商用耗电器,如空调、热水器上,政府应有意识地加强使用节能产品的推广力度,应在凡使用节能型的产品如空气源、地源热泵热水系统和热泵空调、热回收型热泵中央空调及太阳能热水系统,按单位面积给予适当补贴,鼓励全民节能,使我省尽快达到构建节约型社会的目的。